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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署

鎖定
太倉署為古代官署名,隸於司農寺,為國家糧食倉窖總管機關。秦漢置太倉令,北齊及隋唐有太倉署,宋不置。
中文名
太倉署
隸 屬
司農寺
主 管
國家糧食倉窖

太倉署機構職能

官署名。秦漢置太倉令,漢屬大司農,掌收受和貯存郡國上交穀物。歷代沿置。北齊及隋唐有太倉署,屬司農寺,掌倉廩出納。宋不置。金太府監有太倉使。 [1] 

太倉署機構設置

唐隸於司農寺,為國家糧食倉窖總管機關。置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府十人,史二十人,監事十人。唐時全國各地征斂的租米,先集中於各地的正倉,中央政府根據需要,由郡縣各倉通過陸運與水運轉輸於沿途的主要倉庫,隨後再分運至各地軍倉和京師的太倉。太倉令負責此糧食的廩藏之事。凡鑿窖置屋,皆要將其庾斛之數,窖藏年月日時間及其領粟官吏姓名銘磚以為記。 [2] 
參考資料
  • 1.    顏品忠等主編,中華文化制度辭典,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98.01,第59頁
  • 2.    張永祿主編. 唐代長安詞典[M]. 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