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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規劃局

鎖定
市規劃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承擔研究編制城市規劃、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的職責。
2018年11月,天津市機構改革中組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市規劃局的職責,市海洋局的職責,以及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國土資源管理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職責,市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有關職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林業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保留市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市規劃局。
中文名
天津市規劃局 [1] 
內設機構
19個
職    責
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工作

天津市規劃局工作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制訂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組織研究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城市規劃、城市測繪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組織指導、綜合平衡其他專業和專項規劃;指導區縣編制職責範圍內的各類規劃;依法審查、審批各類規劃。
(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規劃項目的實施;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四)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根據城市規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認定建設用地定點申請,確定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五)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管理制度。
(六)負責全市城市雕塑、城市景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招投標管理;負責組織城市規劃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訂城市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城市測繪成果的管理和運用;負責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制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章、規範、規程和辦法;
監督檢查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開發和利用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下空間、地下管線規劃信息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地名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隊伍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相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十二)對區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業務領導。
(十三)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津市規劃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行政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局系統、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局系統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工作關係,組織推動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保障局長指揮系統暢通有效。
業務處
(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系統業務管理的組織協調、服務監督,組織業務計劃、考核、統計工作。制定全市城鄉規劃系統規劃業務公開、業務備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業務管理的網絡保障和信息化建設。
政策法規研究處
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測繪、地名和城建檔案的法規政策、標準、規範的編制。負責全局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規劃系統行政許可聽證制度和公眾參與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規劃系統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城鄉規劃事業發展等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工作。
總體規劃處
負責組織編制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等全市性、戰略性重大規劃以及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規劃的審查、報批、報備及修改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綜合平衡專業(項)規劃編制工作。
詳細規劃處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和備案。負責全市城市設計管理工作。負責大型公共設施項目選址和重點地區方案策劃。負責重大項目規劃設計招投標管理工作。
建設項目管理處
負責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地下空間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批和招投標管理工作。
市政基礎設施處
負責職責範圍內市政基礎設施(包括鐵路、公路、道路、橋樑、隧道、城市軌道、管線和河道工程等)"一書兩證”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查和審批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地下空間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市政工程規劃的業務指導和督查工作。
保護規劃處
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紫線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紫線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與報批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市域內其他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與報批工作。負責城市雕塑規劃管理工作。
執法監察處
(信訪辦)負責組織全市城鄉規劃、測繪、地名、城建檔案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建設項目證後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管理系統業務信訪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地名管理處
(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全市地名規劃編制、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核發標準地名證書工作。負責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測繪管理處
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規委辦秘書處
(科技處)負責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全市規劃系統科技管理工作。負責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局技委會日常工作。負責指導規劃學會、規劃協會工作。
人事處
負責局系統人事人才、勞動工資、福利與退休、教育培訓、執業(職業)、安全生產等工作。
財務處
(審計處)財務處與審計處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負責局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黨組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黨務管理工作,保障局黨組指揮系統的暢通有效。
組織幹部處
(機關黨委)按照局黨組的要求,負責抓好局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黨的組織建設和統戰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紀檢組、監察室是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機構,負責局系統紀檢和監察工作。
工會
負責局系統工會工作。
老幹部處
負責局系統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和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