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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鎖定
大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佈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中文名
大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性    質
政府機關
所屬地區
大連市
職    責
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大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安全生產綜合性地方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佈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煤礦除外)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職責範圍內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經營管理以及日常安全監督管理。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衞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制定和發佈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受委託組織實施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責任,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監督管理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監護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大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政務公開、新聞發佈、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衞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統計、財務、資產、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羣工作。
(二)綜合協調處
指導並監督各區市縣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並下達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綜合協調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衞生情況;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衞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規劃科技處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地方規程、標準和相關政策;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法制建設;起草重要文件、綜合性報告;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佈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四)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調度處)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事故調度和信息統計的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等信息綜合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特大以上事故風險,發佈預警信息;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一般和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備案工作。
(五)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工作;承擔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一般事故,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較大事故;參與相關行業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和指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准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行業和領域的一般事故,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和領域的較大事故;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的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鐵路道口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准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和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一般事故,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較大事故;參與相關行業應急救援工作。
(八)安全監督管理四處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一般事故,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較大事故;參與相關行業應急救援工作。
(九)安全監督管理五處(大連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公室)
依法監督檢查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制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依法監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計劃、生產能力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質量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准入和銷售備案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銷燬處置生產、經營環節廢舊和罰沒的民用爆炸物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一般事故,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較大事故;參與相關行業應急救援工作。
(十)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處(大連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並實施處罰;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安全生產監察工作制度和標準;指導、協調區市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組織查處移交、轉交、舉報、上報的或跨區市縣行政領域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職責範圍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組織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 [2] 

大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信息

楊吉奎(局長、黨組書記)
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楊哲(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開展日常工作。負責有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礦山、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船舶修造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鐵路道口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綜合管理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分管監督管理一處、監督管理二處和行政審批辦。
宋硯敏(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負責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負責預測重特大事故風險,發佈預警信息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平台、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作和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監督管理四處、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調度處)、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馬健(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和監督人防行業的安全工作。分管總工辦、監督管理三處、監督管理五處。
劉貴山(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兼任機關黨委書記。負責黨羣工作;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組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工作。分管紀檢組、監察室、機關黨委。
李昊(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政策法規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工作;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衞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安全生產協會工作。分管綜合協調處、政策法規與科技規劃處、職業衞生監督所、安全工程研究中心。
於德利(監察支隊支隊長)
協助局長負責安全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區市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負責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工作;組織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分管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
孫本強(巡視員)
張永發(巡視員)
安保林(副巡視員)
配合馬健副局長工作。協助做好危化園區和“三島一園”建設工作。
張旭璐(副巡視員)
配合楊哲副局長工作,負責行政大廳工作。
胡少鵬(副巡視員)
配合劉貴山紀檢組長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