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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安嶺特區革命委員會

鎖定
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於大興安嶺成立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省轄市級),受大興安嶺會戰指揮部和行政區所在(自治區)雙重領導,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各林業公司設區政府,林場設鄉(鎮)政府。
中文名
大興安嶺特區革命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64年8月10日
特區屬
松嶺區新林區、塔河區
管理體制
政企合一
是時,大興安嶺特區屬有松嶺區新林區、塔河區。1965年1月,林業部在大興安嶺會戰區設立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與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實行“政企合一”的管理體制。1966年4月20日,黑龍江省黑河專區呼瑪縣“嫩漠公路”以北和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為南部劃入大興安嶺特區的行政區。1967年11月26日,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改為大興安嶺特區革命委員會。1968年4月,設呼中區。1970年4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劃歸黑龍江省領導,大興安嶺特區改為大興安嶺地區,大興安嶺特區革命委員會改為大興安嶺地區革命委員會 [1] 
參考資料
  • 1.    大興安嶺地區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大興安嶺概況上卷》[M] 編:基本概況 章:建置沿革 節:建置沿革 頁碼:0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