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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

鎖定
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大興安嶺會戰指揮部”,開發建設大興安嶺東北坡。內蒙古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行政區一部分,黑龍江黑河專區呼瑪縣全部和嫩江縣行政區一部分,劃歸會戰區。初步規劃在會戰區內建設大楊樹、松嶺、呼中、新林、塔河、阿木爾、古蓮、十八站、庫倫斯、南甕河、霍龍門11個林業公司。
中文名
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64年2月10日
同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於大興安嶺會戰區成立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省轄市級),受會戰指揮部和行政區所在省(自治區)雙重領導,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龍江省政府領導。各林業公司設區政府,林場設鄉(鎮)政府。
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於大興安嶺成立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省轄市級),受大興安嶺會戰指揮部和行政區所在(自治區)雙重領導,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各林業公司設區政府,林場設鄉(鎮)政府。是時,大興安嶺特區屬有松嶺區新林區、塔河區。
1965年1月,林業部在大興安嶺會戰區設立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與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實行“政企合一”的管理體制。
1966年4月20日,黑龍江省黑河專區呼瑪縣“嫩漠公路”以北和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為南部劃入大興安嶺特區的行政區。
參考資料
  • 1.    大興安嶺地區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大興安嶺概況上卷》[M] 編:基本概況 章:建置沿革 節:建置沿革 頁碼:0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