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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

鎖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是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牌子。 [1]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和《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理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11號)精神,州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州黨委關於財政、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黨組書記:管金堂 [2-3] 
中文名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
外文名
Dali Bai Autonomous Prefecture Finance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楊越冰 [5]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州財政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宏觀經濟政策,提出加強財源建設和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財政政策保障。
(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編制年度全州和州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擬定州本級部門(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州人民政府委託,向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州和州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州級預決算公開。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擬訂全州財政體制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負責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組織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調整建議。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責任。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管理職責,提出全州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和債務結構調整建議,指導和監督全州政府性債務管理。
(七)按照規定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編制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州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州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
(八)貫徹執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動。審核並彙總編制州本級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議。
(九)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州本級國有資本收益。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十)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州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二)開展財經領域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管理多邊開發機構、外國政府的貸(贈)款。
(十三)負責管理會計工作。擬訂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根據授權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五)制定全州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金融運行情況。提出促進金融業穩定、發展與改革的措施建議。
(十六)根據授權監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場主體,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機構的行業監管。
(十七)負責州政府與金融管理部門和監管部門的聯繫溝通工作,支持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參與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建設,協調推進金融招商、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八)引導和鼓勵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加強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服務。協調推進企業直接融資、企業上市有關工作,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
(十九)根據授權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州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以及局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黨組日常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才)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全州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研究室。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州關於財經工作決策部署的具體建議。擬訂中長期財政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深化財税改革建議。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管理財政數據。負責全州財政數據研究應用,推動數據開放共享利用,構建財政決策支撐體系。
(四)綜合科(州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承擔機構編制、公積金、土地收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業單位改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財政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管理責任。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表彰獎勵事項有關工作。
(五)法規科(税政科、行政審批科)。組織起草財政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負責州財政局涉法事務和文件合法性審核,組織財政普法工作。負責税收政策管理,組織開展地方税體系構建研究、税源調查分析工作,提出税收政策調整建議。牽頭州級財政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政務服務窗口工作。
(六)預算科。擬訂全州預算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年度州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州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彙總年度全州財政預算。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平衡。負責財政收支預測。擬訂全州財政體制並組織實施。負責轉移支付工作。負責州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工作。牽頭負責預算信息公開工作。指導鄉鎮財政能力建設。負責財政結算。負責州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
(七)債務管理科。擬訂完善全州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承擔全州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信息公開等工作,組織全州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前期準備工作。承擔州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八)績效管理科。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績效評價操作規程,牽頭共性績效指標建立、績效目標審核批覆和績效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重大政策項目預算績效評價、州級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和地方政府財政運行情況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提出評價結果在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等方面運用的建議。負責州級部門績效評價組織實施和財政投資項目預算評審等工作。
(九)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和分析。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州級國庫資金管理工作,管理州本級財政收付業務。負責總會計核算及財政決算,組織部門決算及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管理財政專户和預算單位賬户。承擔州本級政府決算信息公開。指導監督州本級部門政府會計核算。
(十)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牽頭擬訂支持經濟發展、工業化信息化建設等方面財政政策。參與擬訂州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審核州級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承擔應急管理和災後恢復重建的財政工作事項。
(十一)行政政法科。承擔黨委政府機關、政法、羣團組織、軍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制定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擬訂公務用車(含執法執勤用車)、會議費、差旅費、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因公出國(境)等有關政策及公務支出管理制度。承擔全州執法執勤用車有關管理工作。辦理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有關經費事項。牽頭辦理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涉及財政事項。
(十二)科教文化科。承擔宣傳、科技、教育體育、文化旅遊、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支持教育改革、創新型大理建設、文旅融合發展等方面財政政策。
(十三)社會保障科。承擔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衞生健康事業、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
(十四)資源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林業和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協調建立健全財政生態補償機制。
(十五)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務、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牽頭財政支持脱貧攻堅、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村綜合改革等有關工作,統籌安排有關資金。
(十六)資產管理科。承擔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州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組織起草年度全州國有資產管理報告。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負責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財政政策。承擔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十七)對外合作科(金融科)。承擔商務、投資促進、經濟協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監管。擬訂州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負責州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有關工作。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制金融等有關業務。監管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擬訂支持對外開放、商貿發展方面的財政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貸(贈)款。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科。擬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制度政策。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組織管理、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委託貸款項目申報管理工作。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十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全州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州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對納入財政專户的社會保險基金和資金進行財務核算和管理。負責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二十)政府採購管理科。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規,擬訂全州政府採購有關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審核州級政府採購預算,備案、審批政府採購有關事項。受理州級政府採購投訴事項,依法進行有關信息公開。考核州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
(二十一)會計科。負責全州會計行業、會計人才的管理工作。牽頭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根據授權指導、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會計法律法規宣傳和全州會計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實施。承擔全州會計管理信息化建設,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繼續教育、會計考試等工作。
(二十二)財政監督科。擬訂財政監督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負責預算管理有關監督以及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二十三)非税收入管理科。擬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的預算管理、徵收管理、收繳退庫、分析研究等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二十四)網絡信息科。擬訂全州財政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州財政信息化工作。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規範。負責州級財政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網絡安全和運維服務工作。
(二十五)金融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中央、省有關金融政策。擬訂地方金融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擬訂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參與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有關工作。參與推動地方金融法制環境建設、信用環境建設。負責地方金融綜合統計。開展金融形勢分析和重大問題研究。負責做好金融對外招商引資和合作交流。承擔州金融辦綜合事務及文秘工作。
(二十六)金融服務科。負責聯繫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監督管理部門。承擔政府與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等金融機構的合作。承擔駐大理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機構的協調服務。參與協調政府重點項目、重點產業的市場化融資。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服務大理經濟社會發展,參與開展中小微企業、“三農”金融服務,積極推動普惠金融發展。推動企業直接融資,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承擔州企業上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七)地方金融監管科。擬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措施。負責全州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管工作。負責對州小微金融行業協會進行業務指導。
(二十八)金融穩定科。提出地方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的政策措施建議。建立地方金融風險監測、識別、評估、預警和處置體系。統籌協調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參與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工作。牽頭建立全州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處理地方金融突發事件。負責統籌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承擔州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九)黨建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承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的黨羣工作,負責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提升財政服務保障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州和縣(市)財政關係。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體系。
3、加強政府債務風險防控。健全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1]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職責分工

1、税政管理職責分工
州財政局負責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組織擬訂地方税收政策和調整方案,審核其他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條款。州税務局負責税收政策的執行、税收的徵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調整工作,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徵管和一般性税政問題進行解釋,與州財政局加強税收徵管信息數據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職責分工
州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財政票據等管理。州税務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税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處置)等工作,有關非税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州財政局及時共享。
3、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
州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配置審核、清查登記、處置調配等工作,接受州財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州級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 [1]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行政編制

州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6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州政府金融辦公室主任、州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由副局長兼任),正科級領導職數33名(含總會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督查員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8名。 [1] 
州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組書記、局長
楊越冰
黨組副書記
李耀紅
州紀委監委駐州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饒以政
黨組成員、副局長、金融辦主任
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局長
馬靖雲、郭永政、鄭友波
資料 [2-11]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大理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大理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大理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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