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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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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抃(biàn,1088—1155年),有的版本作大㚖(gǎo),本名撻不野,遼陽渤海人,祖先世代為遼國效命,金太祖伐遼,歸降金國。 歸順金國後,大抃先後跟隨完顏闍母完顏宗望完顏宗弼南征北戰、滅遼徵宋,為金國立下了汗馬功勞,可以説在當時金國的渤海人中間,論戰功大抃當仁不讓地排名第一。
海陵王完顏亮登基後,大抃被任命為河南地區的行台尚書右丞相兼右副元帥。後入朝,拜尚書右丞相,封神麓郡王。 天德四年(1152年),請老,為東京留守。貞元三年(1155年)正月,拜太傅,領三省事,累封漢國王。同年十二月,大抃病逝,年六十八歲。金世宗大定年間,位列衍慶宮亞次功臣。
本    名
大抃
別    名
大㚖
撻不野
所處時代
金朝
民族族羣
渤海人
出生地
遼寧
出生日期
遼大安四年(1088年)
逝世日期
貞元三年(1155年)十二月
主要成就
先後跟隨闍母、宗望、兀朮南征北戰、滅遼徵宋

大抃史籍記載

大抃《金史》

大抃,本名撻不野,其先遼陽人,世仕遼有顯者。太祖伐遼,遼人徵兵遼陽,時抃年二十餘,在選中。遼兵敗,抃脱身走寧江。寧江破,抃越城而逃,為軍士所獲,太祖問其家世,因收養之。收國二年,為東京奚民謀克。是時,初破高永昌,東京旁郡邑未盡服屬,使抃伺察反側。有聞必達,太祖以為忠實,授猛安,兼同知東京留守事。
取中、西兩京,隸闍母軍。遼軍二十萬來戰,吳王使抃以本部守營,抃堅請出戰,不許。或謂抃曰:“戰,危事,獨苦請,何也?”抃曰:“丈夫不得一決勝負,尚何為。苟臨戰不捷,雖死猶生也。”吳王聞而壯之,乃遣出戰。既合戰,闍母軍少卻,遼兵後躡之,抃麾本部兵橫擊,殺數百人,由是顯名軍中。
天會三年,宗望伐宋,信德府居燕、汴之中,可駐軍以濟緩急,欲遂攻之,恐不能亟下,議未決。抃獨率本部兵,選善射者射其城樓,別以輕鋭潛升於樓角之間,遂克其城。明 年,軍至浚州,宋人已燒河橋,宗望下令,“軍中有能先濟者功為上”。抃捕得十餘舟,使勇悍者徑渡,擊其守者而奪其戍柵,由是大軍俱濟。
八月,再伐宋,授萬户,賜金牌。既破汴京,抃為河間路都統。已克河間,闍母怒其不早降,因縱軍大掠,抃諫止之,已掠者官為贖還。除河間尹,從攻襲慶府。先一日,抃命軍士預備畚鍤及薪,既傅城,諸將方經營攻具,未鳴鼓,抃軍有素備,遂先登。軍帥以抃未鳴鼓輒戰,不如軍令,請罪抃,朝廷釋弗問,仍例賞之。
宗弼伐江南,濟淮,宋將時康民率兵十七萬來拒,抃率本部從擊,敗之。復以騎二千與當海擊敗淮南賊十萬,殺萬餘人,王善來降。將渡江,抃軍先渡,舟行去岸尚遠,宋列兵江口,抃視其水可涉,則麾兵舍舟趨岸疾擊之,宋兵走,大軍相繼而濟。俄遇杜充兵六萬於江寧之西,抃與鶻盧補擊走之。師還,抃留為揚州都統,經略淮、海、高郵之間。再為河間尹,兼總河北東路兵馬。
十一年,入見,太宗賜坐,慰勞甚久,特遷太子太保,賜衣一襲、馬二匹及鞍轡鎧甲,改元帥右都監。齊國廢,抃守汴京。熙宗念抃久勞,降御書寵異之。天眷三年,罷漢、渤海千户謀克,以抃舊臣,獨命依舊世襲千户。是歲,拜元帥右監軍。
宗弼再伐宋,宋人稱臣乞和,遂班師,抃獨留汴,行元帥府事。皇統三年,加開府儀同三司。八年,進左監軍。天德二年,改右副元帥,兼行台左丞。遷平章行台省事,進行台右丞相,右副元帥如故。海陵疑左副元帥撒離喝,以為行台左丞相,使抃伺察之,詔軍事不令撒離喝與聞。撒離喝不知海陵意旨,每與抃爭軍事不能得,遂與抃有隙。海陵竟殺撒離喝,召抃入朝,拜尚書右丞相,封神麓郡王。
四年,請老,為東京留守。貞元三年,拜太傅,領三省事,累封漢國王。十二月,有疾,海陵幸其第問之。是歲,薨,年六十八。海陵親臨哭之,詔有司廢務三日,禁樂三日。其三日當賜三國使館燕,以不賜教坊樂,命左宣徽使敬嗣暉宣諭之。贈太師、晉國王,諡傑忠,遣使護喪歸葬。正隆奪王爵,贈太傅、梁國公。子磐。
磐,本名蒲速越,以大臣子累官登州刺史,襲猛安。大定三年,除嵩州刺史,從僕散忠義伐宋有功。五年,召為符寶郎,遷拱衞直都指揮使。
初,磐以伐宋功,進官一階,磐心少之,頗形於言。上聞之,下吏按問,杖一百五十,改左衞將軍。詔求良弓,磐多自取,及護衞入直者,輒以己意更代。護衞婁室告其事,詔點檢司詰問。磐有妹在宮中為寶林,磐屬內侍僧兒員思忠使言於寶林曰:“我無罪,問事者迫我,使自誣服。”寶林訴於上,上怒,杖僧兒一百,磐責隴州防禦使。上戒之曰:“汝在近密,執迷自用,朕以卿父之功,不忍廢棄,姑令補外,其思勉之。”改亳州防禦使,遷武寧軍節度使,坐事除名。起為韓州刺史。改祁州刺史,復坐事,削四官,解職。
久之,尚書省奏“大磐以年當敍”,上曰:“剛暴之人,屢冒刑章,不可複用。太傅大抃,別無嫡嗣,其世襲猛安謀克,不可易也。” [1] 

大抃《渤海國志長編》

大㚖,一名撻不野,王裔也,居於遼陽,世仕遼有顯者。金太祖伐遼,遼徵兵遼陽,時㚖年二十餘,在選中。遼兵敗,㚖脱身走寧江。寧江破,㚖越城而逃,為軍士所獲,太祖問其家世,因收養之。
收國二年,為東京奚民謀克。是時,初破高永昌,東京旁郡邑未盡服屬,使㚖伺察反側。有聞必達,太祖以為忠實,授猛安,兼同知東京留守事。取中、西兩京,隸闍母軍。遼軍二十萬來戰,闍母使㚖以本部守營,㚖堅請出戰,不許。或謂㚖曰:“戰,危事,獨苦請,何也?”㚖曰:“丈夫不得一決勝負,尚何為。苟臨戰不捷,雖死猶生也。”闍母聞而壯之,乃遣出戰。既合戰,闍母軍少卻,遼兵後躡之,㚖麾本部兵橫擊,殺數百人,由是顯名軍中。
天會三年,宗望伐宋,信德府居燕、汴之中,可駐軍以濟緩急,欲遂攻之,恐不能亟下,議未決。㚖獨率本部兵,選善射者射其城樓,別以輕鋭潛升於樓角之間,遂克其城。軍至浚州,宋人已燒河橋,宗望下令,“軍中有能先濟者功為上”。㚖捕得十餘舟,使勇悍者徑渡,擊其守者而奪其戍柵,由是大軍俱濟。
明 年,再伐宋,以㚖所領渤海八猛安,為萬户,賜金牌。既破汴京,㚖為河間路都統。已克河間,闍母怒其不早降,因縱軍大掠,㚖諫止之,已掠者官為贖還。除河間尹,從攻襲慶府。先一日,㚖命軍士預備畚鍤及薪,既傅城,諸將方經營攻具,未鳴鼓,㚖軍有素備,遂先登。軍帥以㚖未鳴鼓輒戰,不如軍令,請罪㚖,朝廷釋弗問,仍例賞之。
宗弼伐江南,濟淮,宋將時康民率兵十七萬來拒,㚖率本部從擊,敗之。復以騎二千與當海擊敗淮南賊十萬,殺萬餘人,王善來降。將渡江,㚖軍先渡,舟行去岸尚遠,宋列兵江口,㚖視其水可涉,則麾兵舍舟趨岸疾擊之,宋兵走,大軍相繼而濟。俄遇杜充兵六萬於江寧之西,㚖與鶻盧補擊走之。師還,㚖留為揚州都統,經略淮南、高郵之間。再為河間尹,兼總河北東路兵馬。
十一年,入見,太宗賜坐,慰勞甚久,特遷太子太保,賜衣一襲、馬二匹及鞍轡鎧甲,改元帥右都監。齊國廢,㚖守汴京。熙宗念㚖久勞,降御書寵異之。天眷三年,罷漢、渤海千户謀克,以㚖舊臣,獨命依舊世襲千户。是歲,拜元帥右監軍。
宗弼再伐宋,宋人稱臣乞和,遂班師,㚖獨留汴,行元帥府事。
皇統三年,加開府儀同三司。八年,進左監軍。
天德二年,改右副元帥,兼行台右丞。遷平章行台省事,進行台右丞相,右副元帥如故。海陵疑左副元帥撒離喝,以為行台左丞相,使㚖伺察之,詔軍事不令撒離喝與聞。撒離喝不知海陵意旨,每與㚖爭軍事不能得,遂與㚖有隙。海陵竟殺撒離喝,召㚖入朝,拜尚書右丞相,封神麓郡王。
四年,請老,為東京留守。
貞元三年,拜太傅,領三省事,累封漢國王。十二月,有疾,海陵幸其第問之。是歲,薨,年六十八。
海陵親臨哭之,詔有司廢務三日,禁樂三日。其三日當賜三國使館燕,以不賜教坊樂,命左宣徽使敬嗣暉宣諭之。贈太師、晉國王,諡傑忠,遣使護喪歸葬。正隆奪王爵,贈太傅、梁國公。或雲擒高永昌之撻不野即㚖也。子磐。
磐,一名蒲速越,天德末,官驍騎指揮使。海陵王遇弒,磐整兵來救,副指揮使王祥語之曰:“無及矣。”磐乃止。未幾,眾取磐衣巾裹海陵屍焚之。後以大臣子累官登州刺史,襲猛安。大定三年,遷嵩州刺史,從僕散忠義伐宋有功。五年,召為符寶郎,遷拱衞直都指揮使。
初,磐以伐宋功,進官一階,磐心少之,頗形於言。上聞之,下吏按問,杖一百五十,改左衞將軍。詔求良弓,磐多自取,及護衞入直者,輒以己意更代。護衞婁室告其事,詔點檢司詰問。磐有妹在宮中為寶林,磐屬內侍僧兒員思忠使言於寶林曰:“我無罪,問事者迫我,使自誣服。”寶林訴於上,上怒,杖僧兒一百,磐責隴州防禦使。上戒之曰:“汝在近密,執迷自用,朕以卿父之功,不忍廢棄,姑令補外,其思勉之。”改亳州防禦使,遷武寧軍節度使,坐事除名。起為韓州刺史。改祁州刺史,復坐事,削四官,解職。
久之,尚書省奏“大磐以年當敍”,上曰:“剛暴之人,屢冒刑章,不可複用。太傅大㚖,別無嫡嗣,其世襲猛安謀克,不可易也。” [2] 

大抃爭議

遼末金初,渤海人高永昌趁亂在遼陽稱帝,他害怕遼國進攻,曾派其臣撻不野、杓合二人使金求救。金國要求永昌取消帝號,被其拒絕。永昌再次派其臣撻不野與金使胡沙補、胡突古使金,表辭不遜,且請金國還所俘渤海人。金國遂與永昌產生矛盾,再次派大藥師奴同撻不野來招諭永昌,之後派大將斡魯率軍進攻永昌。永昌害怕,假意投降,實際上暗中為反攻做準備,殺掉斡魯派來的金使胡沙補,率軍與斡魯開戰,卻戰敗而逃。不久,其臣撻不野與盧克忠,捉住永昌及其家奴鐸剌,送給金軍,向斡魯投降,永昌被殺。
由於少數民族重名的現象很常見,因此有人認為捉住其主高永昌而送於金將斡魯的撻不野與大㚖是同一人,但也有人認為此為不同的兩人。
參考資料
  • 1.    金史·大抃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5-08]
  • 2.    金毓黼.渤海國志長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