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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大同法
鎖定
所謂大同法,是指在朝鮮王朝中期以後,按照土地面積,將貢物統一為米穀的納税制度,客觀上加快了朝鮮國內貿易的興起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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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大同法
- 外文名
- 대동법
- 時 期
- 朝鮮王朝
- 性 質
- 土地納税制度
朝鮮大同法何謂大同法
所謂大同法,是指在朝鮮中期以後,按照土地面積,將貢物統一為米穀的納税制度,客觀上加快了朝鮮國內貿易的興起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朝鮮大同法實施背景
日本“關白攝政”豐臣秀吉於1592年發動侵朝戰爭,戰後結束,朝鮮廢墟千里,十室九空,李朝封建國家已經處於崩潰的邊緣。由於戰爭的消耗,國家已提供不出宮室和各級官府的所需費用,便把部分土地的收租權賜予王子和公主,謂之宮房田;又允許各級官府自行屯田,謂之衙門田。這就造成權貴瘋狂擴張土地,自耕農的土地迅速減少,動搖了朝鮮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李朝統治逐漸衰落下去。對此,李朝統治者朝鮮仁祖(1595年-1649年),首先推廣實施了大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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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大同法推廣實施
由於大同法按照土地面積徵收税米,當然減輕了無地或者少地的農民的負擔,但對地主階級而言,卻減少了土地收入,故而強烈抵制。朝鮮大同法從1608年開始推行,整整經過100年時間,直到1708年才逐漸推廣到全國。
朝鮮大同法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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