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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裁判

鎖定
大公裁判(英語:Judge of the Œcumene),是基督教三個特權牧職之一,由亞歷山大港牧首兼任,但職權不是同一概念。
中文名
大公裁判
外文名
Judge of the Œcumene
別    名
普世仲裁者
創始時間
43年
創始地點
亞歷山大港
創始人
瑪爾古
大公裁判的順位次於羅馬教皇、普世牧首,擁有提出誰是異端的司法權柄。直轄羅馬帝國五個國家教會亞歷山大港教會。主議了三次大公會議。第四次大公會議後,時任裁判聖道高因基督一性論被開除教籍,形成亞歷山大科普特正教會和希臘正教會兩個繼承者。兩者在1948年同時加入世界基督教會聯合會,共融的基督徒1200萬及50萬。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