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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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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位於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城南門裏十字路口處,始建於唐儀鳳年間,高10.35米,佔地面積25平方米,為八稜多層式石質建築,共七節,各節之間有華蓋、幢檐、仰蓮等石雕裝飾構件,下有須彌座,上有蓮花寶珠式幢剎。 [4] 
1956年,被河北省政府批准公佈為“河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5月20日,由國務院核定、文化部確定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4] 
中文名
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
地理位置
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城南門裏十字路口處
佔地面積
25 m²
保護級別
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開放時間
全天開放

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歷史沿革

經幢圖片
經幢圖片(5張)
經幢創建年代,史料未有記載。考之《平州石幢記》,則説始建於唐高宗儀鳳年間(676—679年)。唐代佛教盛行,唐高宗儀鳳元年(676年),罽賓沙門佛陀波利禮拜五台後,與地婆訶羅同譯經論,將《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刊佈中外。 [1] 
唐代宗大曆十一年(776年),詔令“天下僧尼每日須誦《尊勝陀羅尼》二十一遍,限一月內精熟。”這則詔令對中唐以後乃至宋朝建造陀羅尼經幢影響較大。平州尊勝陀羅尼經幢是否興建於此時,尚不得而知。 [2] 
遼代佛教寺塔林立,僧侶眾多,成為沉重的社會負擔,朝廷不得不限制佛教活動。統和初,詔禁止私建佛寺,凡無額寺院均被視為非法。統和九年(991年),“詔禁私度僧尼”;統和十五年(997年),“禁諸山寺毋濫度僧尼”;開泰四年(1015年),“詔汰東京僧”。在這種情況下,平州陀羅尼經幢因香火不繼,難以維修,逐漸損毀。
金代初,對佛教活動仍加以限制。天會八年(1130年)詔禁私度僧尼。海陵王完顏亮即位,嚴格控制僧侶人口數量。正隆元年(1156年)十月癸巳,詔“禁二月八日迎佛”(《金史·海陵王本紀》)。因此,至正隆四年(1159年)陀羅尼經幢徹底圮廢。 [2] 
金世宗完顏雍十三歲時喪父,與母親李洪願(遼陽渤海人)相依為命,由於受母親信佛的影響,即位後對佛教開始解禁,逐步發展到扶持鼓勵。在這種大氣候下,金世宗大定九年(1169年)五月平州重建陀羅尼經幢。
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又進行一次大規模維修。明弘治十四年《永平府志》記載:“石幢子,一在府治南,一在遷安縣治東,方圓六丈,高三尺,上有八稜碑,刻文皆剝落,金時所建。”
清乾隆三十九年《永平府志》記載:“石幢,一在府城南街,今尚存;一在遷安城東南隅,明正德間巡按劉士元撤去。幢高三丈,方圓六丈,上有八稜,下有三層,花草人物,雕刻玲瓏。”金代盧龍城內重修之陀羅尼經幢與遷安城內製式相同。

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建築格局

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為八稜多層式石質建築,共七節,各節之間有華蓋、幢檐、仰蓮等石雕裝飾構件,下有須彌座,上有蓮花寶珠式幢剎,第一節的石柱上刻金大定11年(公元1171年)《平州石幢記》,第二節刻《千手千眼大悲神咒》,第三節刻《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第四節刻明萬曆28年(公元1061年)《重修北平石幢記》,第五、六節上的各個立面雕刻有浮雕佛造像;其餘部分皆浮雕佛教人物造像、經變故事,雕刻精細,栩栩如生。 [4] 
須彌座與第一級之間下層飾有八角形華蓋,八個橫長方形立面分別雕有八個不同姿態的飛天;上層則為高浮雕仰蓮花瓣座平台,平台東面放置坐佛一尊(早已丟失)。第一級與第二級之間的裝飾,下層華蓋,亦八角形,每個轉角檐部雕有獅子頭,轉角與轉角之間雕有龍頭,昂首凝視遠方。此外雕有瓔珞、帷幔、花結、纏枝蓮花紋飾;上層為高浮雕雙層蓮花瓣座。第二級與第三級之間,下層華蓋只雕獅子頭八個,亦雕有瓔珞、帷幔、花結,空白處還有浮雕纏枝蓮花;上層是淺浮雕蓮花座平台。第三級與第四級之間,下層華蓋上是台雕琢仿木結構八方亭重檐頂;上層是高浮雕仰蓮花瓣座平台,圍鏤空花紋石欄板。第四級與第五級之間裝飾和第二級與第三級之間相同。第五級與第六級之間裝飾和第三級與第四級之間圖案相同。第六級為八角半圓形寶頂,上置寶葫蘆一個。
經幢四周邊長5.72米正方形石欄,欄柱12根,其中5根赭紅色欄柱身雕雲龍紋,柱頭上飾石獅;7根青灰色欄柱身雕雲龍紋,欄板12塊,4塊雕龍,8塊雕佛教人物像。 [3] 
歷史記載 歷史記載

大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保護措施

1956年,被河北省政府批准公佈為“河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4] 
2006年5月20日,由國務院核定、文化部確定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