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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減記賬法
鎖定
增減記賬法是以“增”、“減”為記賬符號的複式記賬方法。其記賬規則是“同類業務,有增有減;異類業務,同增同減”。我國於20世紀60年代開始在商業企業中使用,後推廣至其他行業。現已停止使用。就科學、嚴謹性而言,增減記賬法不及借貸記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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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增減記賬法
- 定 義
- 以“增”、“減”為記賬符號的複式記賬方法
- 理論基礎
- 資金佔用=資金來源
- 實行日期
- 1964
- 所屬領域
- 經濟學
增減記賬法方法介紹
以“增”、“減”為記賬符號,以“資金佔用=資金來源”為理論基礎,直接反映經濟業務所引起的會計要素增減變化的一種複式記方法。它是在我國會計實務中曾經實行的一種特有的記賬方法。該法經過試行,於1964年開始,在我國商業系統全面推行,工業企業和其他行業也有采用這種記賬方法的。1993年7月1日《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後,增減記賬法改為借貸記賬法。
增減記賬法主要特點
(1)記賬符號。以“增”和“減”為記賬符號,凡經濟業務引起資金來源或資金佔用增加,就在賬户中記增;凡經濟業務引起資金來源或資金佔用減少,就在賬户中記減。“增”、“減”符號同資金來源與資金佔用的增加、減少意思一致,使符號的文字含義也名副其實,直接表達會計事項所涉及具體內容的增減變動。
(4)記賬規則。凡涉及到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兩類賬户的經濟業務,同時記增或記減,同增或同減的金額相等;凡涉及到資金來源或資金佔用一類賬户的經濟業務,記有增有減,增減金額相等。簡而言這,兩類賬户,同增同減,金額相等;同類賬户,有增有減,金額相等。
(5)試算平衡方法。兩類賬户的餘額和增減發生額的差額必須相等,並用以檢查賬户記錄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增減記賬法四柱清冊
所謂“四柱”,是指把賬簿分成“舊管(期初結存)”、“新收(本期增加)”、“開除(本期減少)”、“實在(期末結存)”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的關係是:舊管+新收-開除=實在。根據這個平衡關係,可以全面系統地反映經濟活動,還可以檢查賬簿記錄是否正確。四柱清冊法奠定了中式簿記的理論基礎,並把中式簿記提高到一個較高的層次。“四柱清冊”,應該是最早的增減記賬方法了,也相當於現代的借貸記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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