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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區國家税務局

鎖定
塘沽區國家税務局即濱海新區國税局。
濱海新區國税局於2011年1月1日正式掛牌辦公。成立初期內設機構為3個,分別為:辦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外設東疆税務所、生態城税務所兩個全職能所,負責東疆港保税區、中新生態城和旅遊區的税收徵管。
2014年,為適應濱海新區行政區劃、管理體制、財政體制改革,支持濱海新區經濟發展,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對濱海新區區域內的國税機構進行調整。
機構調整後,濱海新區國税局內設機構為9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監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設置信息中心1個(事業單位);設置4個税務所,其中:非全職能所3個,分別為第一至第三税務所,全職能所1個,為杭州道税務所。 [1] 
中文名
塘沽區國家税務局
成立時間
2011年1月1日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辦法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監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別    名
濱海新區國税局

塘沽區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經濟税源和市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税收任務;充分發揮税收調節經濟和分配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三)負責本地區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五)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單位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七)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八)承辦市局和本地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塘沽區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天津市濱海新區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為9個,其主要職責為: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衞、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着裝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參與税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税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4.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税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負責金税工程等相關工作;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工作。
5.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6.税源管理一科
負責納税評估制度的貫徹和實施;依據上級部署和本轄區徵收管理現狀制定納税評估計劃,並指導納税評估計劃的實施;確定納税評估分析指標和預警標準;對本轄區重點管理納税人實施納税評估工作;蒐集、整理、發佈納税評估典型案例,定期對評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交流;負責向稽查部門移交納税評估中發現的納税人涉嫌偷、騙税問題。
7.税源管理二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税工作。
8.税源管理三科
組織落實對本轄區內非居民企業、“走出去”企業的税收服務與管理。負責税收協定執行、國際税收徵管協作,反避税和重大跨境税源的税收管理。做好跨境税源的日常和基礎管理。承辦市局部署的國際税收管理工作。
9.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濱海新區區域內的黨建、黨羣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統戰等工作。

塘沽區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天津市濱海新區國家税務局設信息中心1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0.信息中心
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本單位信息安全工作。

塘沽區國家税務局派出機構

天津市濱海新區國家税務局設置4個税務所,是濱海新區國家税務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税源管理工作,級別為正科級。其中:非全職能所3個,分別為第一至第三税務所。全職能所1個,為杭州道税務所。
11.第一税務所
負責辦理税務登記事宜;受理申報納税;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備案和審批;發票發售和管理;發票代開;納税人税收違法違章行為處理;諮詢服務;納税人税收徵管資料管理;涉税事項公告的發佈;負責税收管理事項的調查、審核;開展納税服務工作。
12.第二税務所
管轄範圍為重點税源納税人。負責涉税事項的調查、審核;申報納税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税;負責納税人税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動態監控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實施風險應對工作;開展納税服務工作。
13.第三税務所
管轄範圍為一般税源納税人。負責涉税事項的調查、審核;申報納税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税;負責納税人税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動態監控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實施風險應對工作;開展納税服務工作。
14.杭州道税務所
管轄範圍為個體工商户,負責辦理税務登記事宜;受理申報納税;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備案和審批;發票發售和管理;發票代開;納税人税收違法違章行為處理;諮詢服務;納税人税收徵管資料管理;涉税事項公告的發佈;負責涉税事項的調查、審核;申報納税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税;負責納税人税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動態監控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和專業市場税收管理;負責實施風險應對工作;開展納税服務工作。 [2] 

塘沽區國家税務局工作職能

承擔杭州道街、胡家園街、新城鎮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與新區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税收相關工作;負責新區區域內國税局税收、徵管、政策的調研和分析工作;推動濱海新區税收宣傳和執法等工作;負責新區區域內國税部門政風行風評議工作的溝通協調;負責中心商務區、中新生態城、臨港經濟區、東疆保税港區、海税分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等8個國税機構的黨建和工、青、婦工作。
濱海新區國税局自建局以來,在市國税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濱海新區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局幹部緊緊圍繞“收好税、帶好隊、執好法、服好務”的總體思路,突出抓好價值觀、法治觀、大局觀、團隊觀、責任觀和勤政廉政觀“六觀”教育,認真落實 “守規矩、講程序、重規範、求質效、抓落實”的工作要求,以創新、管理、效能、落實為導向,不斷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將税收工作置於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大局中去籌劃、去部署、去落實,始終堅持依法治税,持續優化納税服務,不斷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大力組織税收收入,努力發揮税收職能作用,各項工作取得新的成績,為促進濱海新區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