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受益人
鎖定
基金受益人是指購買基金並希望通過
投資基金獲得
分紅或轉讓收益的
投資者。
受益人就是基金資產的最終擁有人,承受基金資產的一切權益。根據慣例,基金單位持有人在基金內的
權益均交由基金信託人為代表,以後者的名義保管或控制所有
基金財產。不過,雖然投資者的資金有信託人代管,有經理人代為
投資,但一切風險概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
基金受益人權利
基於投資行為,受益人通常享有以下幾項權利:
1.瞭解權。即投資人可以直接向有關
基金管理公司索取基金説明書,瞭解
基金的性質及章程內容、基金投資的方向和政策、基金所提供的
服務、
投資對象的限制、
收益的分配辦法、購買及出售
基金單位的手續及其費用等事項;
2.受益權。有關信託財產經營的一切損益結果最終都由投資人承受,投資人有權要求基金按其所持份額派付其應得收益;
3.監督參與權。投資人可按照基金章程、
信託合同的規定參加持有人大會,並對
基金經理公司和保管機構所提交的各類文件進行表決和質詢,對基金的運作過程進行
監督;
4.證券處分權。即投資人對其所持有的
受益憑證,可以按基金章程的有關規定進行
轉讓、
抵押和繼承;
5.本金取回權。對於規定有
存續期限的基金,在規定期限屆滿時,
受益證券的持有人有權要求基金償還本金;
6.解約權。對於合法存續期間的基金,
受益證券持有人有權按章程規定的條件,要求解除一部分契約,並要求由
委託人所指定的機構贖回相應的
證券。
[1]
基金受益人義務
受益人的義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支付費用。主要是支付
受託人和委託人的
佣金、
管理費以及基金本身的運作費用和有關的税費等;
2.承擔風險。對於基金經理公司在基金的
經營管理過程中非因自己的過失而對基金招致的損害,投資人應予接受;對於基金經理公司的
職務侵權行為,也應當以基金財產進行賠償。
[1]
- 參考資料
-
-
1.
基金受益人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