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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單位統計報表制度

鎖定
《基本單位統計報表制度》是一款制度,目的是反映全國基本單位的增減變動情況。
中文名
基本單位統計報表制度
制    度
報表制度
目    的
反映全國基本單位的增減變動情況
根    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一)為及時反映全國基本單位的增減變動情況,做好名錄庫資料的維護更新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屬國家統計制度,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國家統計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所屬地、市、縣級統計部門的綜合要求。各地區應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統計範圍、口徑和計算方法,認真組織實施,按期如實報送。第二部分是國家統計局、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民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建立的全國基本單位名錄更新制度,要求縣及縣以上統計、機構編制、民政、税務和工商部門共同實施。
(三)本制度包括年度報表和定期報表。表式包括由統計系統報送的基層表、綜合表和由各有關部門報送的基層表。
(四)本制度的資料來源是各部門的單位審批登記資料和經常性統計調查中查到的新增、變更和註銷單位情況。
(五)本制度的填報範圍為所有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
(六)本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代碼。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