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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
鎖定
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並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準。
- 中文名
-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
- 負責部門
-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説明
2015年執業藥師報名條件及考試大綱將有新變化。根據2014年3月21日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研討會議獲悉,2015年執業藥師考試將啓用《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5年版)》,並且2015年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將會提升到大學本科,相關專業將明確為具體指向的專業。2014年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仍保持不變。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考試科目及類型要求
序號科目
考試形式
1
藥事管理與法規
客觀題
2
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3
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4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客觀題
5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6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7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客觀題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考生報考
從事藥學專業工作的考生報考1、2、3、4四個科目,從事中藥學專業工作的考生報考1、5、6、7四個科目。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具備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可以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考試。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考試時間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週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屬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的考試。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考試地點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場須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城市。應試人員憑考試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請考生留意當地報紙、電台、人事考試部門發佈的通知。
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提示
根據2014年3月21日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研討會議獲悉,2015年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將會提升到大學本科,相關專業將明確為具體指向的專業。2014年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仍保持不變。
一、參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四、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考試人員請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審核並存檔備查。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五、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如何報考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根據人事部相關文件,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願的原則,在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並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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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醫學教育網:執業藥師報考指南 ..[引用日期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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