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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區建設

鎖定
城市社區建設主要包括黨建、社區自治組織建設、社區中介組織建設等。
中文名
城市社區建設
主要包括
黨建、社區自治組織建設
面    向
老年人、兒童、殘疾人、優撫對象
衞生建設
疾病預防、醫療、康復、保健

目錄

城市社區建設內容

一是社區組織建設
二是社區服務建設
主要包括面向老年人、兒童、殘疾人、優撫對象和社會貧困户的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
三是社區衞生建設
主要包括社區的疾病預防、醫療、康復、保健、健康、教育、科普、體普、娛樂活動。
四是社區環境建設
主要包括環境衞生、環境保護、綠化美化。
五是社區治安建設
主要包括社區安全保衞、民事調解、羣防羣治、法制教育、法律諮詢、流動人口管理和社會冶安綜合治理工作。

城市社區建設定義

社區建設是社區服務深化發展的產物,它隨着我國城市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應運而生。1986年,為配合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民政部首先倡導社區服務,旨在城市開展以民政對象為主的福利服務和便民利民服務。從此之後,社區服務進入千家萬户,深受羣眾歡迎,為方便城市居民生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隨着改革的深化和社區服務的發展,原有的社區服務項目已不能滿足羣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其他社區工作,如社區衞生、社區文化、社區治安等也迅速開展起來。社區服務的概念已經包容不了全方位的社區工作,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市基層社會管理薄弱的問題。1996年江總書記提出大力加強社區建設之後,青島、南京、上海等城市積極行動,大膽實踐,改革創新,積累了初步的社區建設經驗。各地黨委、政府開始把推進社區建設作為城市和城區工作的重要內容,擺上黨委和政府的議事日程,做到認識到位、工作到位、職責到位,深入基層,深入社區,切實幫助解決社區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1998年機構改革中,國務院明確賦予民政部“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的職能。推動城市社區建設工作,對於建立獨立於用人單位之外的社會化服務網絡,提高社區居民生活質量,擴大城市基層民主,完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體制都具有重要意義。在城市社區建設發展進程中,“一手抓實驗(示範),一手抓研究”成為民政部門推進社區建設的主要工作方式和發展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