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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

鎖定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是2008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1] 
中文名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
外文名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Xingchang peanut(Xiaojingsheng)
標準號
GB/T 19693-2008
歸口單位
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類別
產品
執行單位
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中國標準分類號
B33
國際標準分類號
67.060
性    質
推薦性國家標準
實施日期
2008年10月1日
發佈日期
2008年6月25日
主管部門
國家知識產權局
狀    態
現行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制定過程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編制進程

2008年6月25日,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由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歸口於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08年10月1日,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實施。 [1]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佈的2005第78號令《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及國家標準《原產地域產品通用要求》(GB 17924-1999)制定。 [2]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與國家標準《原產地域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 19693-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將標準中有關“原產地域產品”名稱改為“地理標誌產品”;
2.將標準由強制性改為推薦性;
3.增加“雜質”定義;
4.調整了補施肥料品種和小京生花生收穫時間;
5.對感官指標中的單果粒數作了調整,修改了理化指標中的純仁率指標;
6.按照《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規定對出廠檢驗項目作了調整;
7.對部分文字作了修改、增加和刪減。 [2]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新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新昌縣農業局、磐安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起草人:王偉妃、楊聯豐、何曉鋒、梁尹明、王秀天、呂先真。 [1] 

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規定了新昌花生(小京生)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及貯存。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批准保護的新昌花生(小京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