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土地犯罪

鎖定
土地犯罪是違反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受刑法處罰的土地違法行為。土地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取決於:行為人是否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犯罪的故意;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行為人的違法行為是否侵犯了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並且在情節和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後果上達到了刑法規定的定罪標準
中文名
土地犯罪
外文名
Land crime
依    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 
關於犯罪
違反刑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土地犯罪犯罪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章第十三條中規定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1] 

土地犯罪犯罪處罰

一、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非法佔用農用地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