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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生物多樣性年

鎖定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是世界各國為了更好的保護生物的多樣性,提高人類的生存狀況開展的保護活動。“國際生物多樣性年”活動於2010年1月11日在德國柏林正式啓動。其主題是“生物多樣性就是生命,生物多樣性也是我們的生命”。
中文名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
性    質
保護活動
啓動時間
2010年1月11日
啓動地點
柏林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活動由來

聯合國大會第61/203號決議宣佈2010年為國際年。這一年適逢生物多樣性公約各締約方和各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在2002年約翰內斯堡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上通過的2010年生物多樣性目標。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的目的是提高公眾對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以及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後果的認識。國際年還將設法促進公眾和其他行為者參與執行《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年還將慶祝在實現到 2010年大幅減少生物多樣性喪失的目標方面取得的成功。其目的是獲得國際社會對加強《公約》執行的承諾。
慶祝國際年的最終成果是與諸多合作伙伴協作,舉行有針對性的“公眾意識”和“政治意識”活動,在此基礎上在各級開展行動。2011年初將開展全面評價,衡量國際年活動影響的質量和數量。將於2011年秋季向聯合國大會提交報告。 [1]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背景介紹

據專家估計,由於人類的活動和日益加劇的氣候變化,地球上的生物種類正在以相當於正常水平1000倍的速度消失,而生物多樣性的快速消失,可能會對人類的健康以及賴以生存的農業畜牧業造成嚴重影響,並進一步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全世界約有3.4萬種植物和5200多種動物瀕臨滅絕。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宣傳海報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宣傳海報(3張)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指出,保持物種多樣性以及生態環境健康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最近開展的一項研究顯示,每年僅因毀林和森林退化就會導致2萬億到4.5萬億美元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每年對自然保護區投資450億美元用於改善生態系統,由此帶來的收益可高達5萬億美元。
為保護瀕臨滅絕的動植物,最大限度地保護地球上的多種多樣的生物資源,上個世紀90年代初,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主導下,國際社會制定並通過了《生物多樣性公約》。2001年,在南非約翰內斯堡舉行的"可持續發展峯會"上,各國領導人承諾到2010 年前,扭轉生物多樣性流失快速流失的趨勢,2005年,來自世界各國的150多名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在紐約舉行聯合國成立60週年首腦會議上,又再次重申了這一承諾。
為了讓人們瞭解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並推動各方迅速採取行動,聯大在2006年通過決議,將2010年設立為"國際生物多樣性年"。生物多樣性現狀
生物多樣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動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們所擁有的基因和生存環境。它包含3個層次: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
地球上的生物不可能單獨生存,在一定環境條件下,它們是相互聯繫、共同生活的。生物學家指出,在自然狀態下,物種滅絕與新物種出現的種數基本上是平衡的。但是這種平衡已受到破壞。
2009年11月3日,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再次更新了《受脅物種紅色名錄》,在47677個被評估物種中,17291個物種有瀕臨滅絕的危險,比例約為36.3%。
評估結果顯示,全世界所有已知的21%的哺乳動物、12%的鳥類、28%的爬行動物、30%的兩棲動物、37%的淡水魚類、35%的無脊椎動物,以及70%的植物處於瀕危境地。上述結果只揭示了問題的冰山一角,科學證據不斷顯示,越來越多的物種正在從地球上消失。該組織呼籲在即將來臨的生物多樣性年中,各國政府應充分重視保護生物多樣性問題,採取措施保護和挽救瀕危物種。
據專家估計,由於人類的活動和日益加劇的氣候變化,地球上的生物種類正在以相當於正常水平1000倍的速度消失,而生物多樣性的快速消失,可能會對人類的健康以及賴以生存的農業畜牧業造成嚴重影響,並進一步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全世界約有3.4萬種植物和5200多種動物瀕臨滅絕。 [2] 

國際生物多樣性年目標

2010年對生物多樣性來説,將是具有歷史性意義的一年,各國將在日本名古屋舉行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第10次會議上,重申以往的承諾,並將減少生物多樣性流失的承諾納入到國家計劃之中,確保每一個締約國都制定並通過一份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國家策略。
名古屋生物多樣性峯會上,有史以來第一次,來自世界各國300多個城市的市長將聚集在一起,通過一個有關生物多樣性的城市行動計劃,並提交給各國的環境部長。因為,在城市化日益加劇、氣候日益變暖的世界,城市將是人類贏得或失去生物多樣性之戰的地方。
通過2010生物多樣性國際年重新審視全世界各組織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目標。2010生物多樣性國際年的目標如下: (1)強化公眾對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和生物多樣性潛在威脅的認識。
(2)增進對政府和社會為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工作成就的瞭解。
(3)鼓勵個人、組織和政府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生物多樣性喪失。
(4)推動創新解決方案,減少生物多樣性面臨的威脅。
(5)就2010年後應採取的措施展開利益相關方對話。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