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國際標準職業分類

鎖定
國際標準職業分類是國際勞工組織制訂的一個包括全部文職人員所從事的職業的系統分類結構。由粗而細逐層劃分,將職業類別分成8大類、83小類、284細類以及1506個職業項目。8大類是:專家、技術人員和有關工作者;政府官員和企業經理;事務性工作和有關工作者;銷售工作者,服務工作者;農業、牧業和林業工作者,以及漁民和獵人;生產及有關工作者;運輸設備操作者和勞動者;不能按職業分類的工作者。對於總共 1881 個職業名稱作了明確的定義。 [1] 
中文名
國際標準職業分類
出    處
《教育大辭典》
釋義
1949 年國際勞工組織召開的第七屆國際勞工統計專家會議通過的職業分類草案(共分 9 大類)是制訂職業分類的第一個具體步驟。1958 年初版的《國際標準職業分類》是經過國際間長期合作共同完成的。1968 年出版修訂本。此項工作的完成,為各國制定或修訂本國的職業分類提供了系列化的基礎,以便在國際間進行比較。它適用於編制和發表人力資源調查(包括人口普查)所獲得的統計資料,以及編制安置就業機構的登記材料。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