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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兒童運動會

鎖定
國際兒童運動會是為世界兒童舉辦的特殊運動會,目的是為了促進世界各國小朋友之間的友誼交流。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International Schoolchildrens Games Committee,CJIE)成立於1968年,是希望通過參加體育活動、組織體育比賽,來加強各國少年之間團結與友誼的城市、體育組織和個人組成的協會性組織。所有舉辦過國際兒童運動會的城市和承認該組織目標的個人、組織和城市,均為該組織的成員,但只有舉辦該運動會的城市有表決權。該組織的正式用語為法語和德語。
中文名
國際兒童運動會
對    象
世界兒童
目    的
促進各國小朋友之間的友誼交流
創始人
麥託德·克萊門

國際兒童運動會大會簡介

國際兒童運動會主席國際兒童運動會的創始人是斯洛文尼 亞的體育家麥託德·克萊門。他希望創辦一個運動會讓各國兒童在和平、友誼的環境中愉快地交往。1968年6月5日他組織了第1屆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須至少要有3個國家的5個城市參加。參賽運動員為12-15歲年齡段的學生。田徑是夏季運動會的必設項目,越野滑雪是冬季運動會的必設項目。每屆運動會須有兩個以上的大項。運動會除比賽,還給孩子們以大量自主自由交往機會。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的目標是通過體育運動,使各國的學生相聚一堂,廣交朋友,互相瞭解。代表大會是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兩年召開一次,有權決定各種重大問題,批准委員會和執委會的報告,接納和開除會員,選舉官員和司庫,通過預算。執委會是該組織的執行機構,其任務是籌備代表大會,執行大會的決定,與國際奧委會、聯合國等組織保持聯繫,保持與其會員的聯繫,選擇運動會舉辦城市和日期,監督運動會的籌備和比賽規則的執行。執委會由主席、兩名副主席、司庫、秘書、技術指導和10名委員組成,任期4年。日常工作由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和技術指導組成的管理委員會完成。現任主席是斯洛文尼亞的薩特(Jozef R. Sater),名譽主席是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該組織的主要活動是舉辦國際兒童運動會。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總部設在瑞士洛桑。

國際兒童運動會參與辦法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
澳門特首何厚鏵政府總部歡送澳門兒童出征參賽兒童隊員規定如下:1、各代表隊可報領隊1名,教練員1—2名,運動員按競賽項目有關規定自行安排人數。2、各單位運動員必須是思想品德好、學習努力、身體健康,且符合國際管理規定、符合學年段年齡的在籍在校學生。3、各隊報名時需認真填寫運動員資格審查表 ,並貼相片一張與報名表及國籍卡一起送交區基教科審核。4、報名表須打印一式兩份,加蓋協會公章於9月30日前送交,逾期按棄權論。羣體競技類項目採用國際體育最新審定的競賽規則,補充規則如下:(1)參加羣體競技類項目不得穿釘鞋。(2)50米迎面接力跑,交接棒統一採用右手臂,同時接棒手必須採取繞杆方式,後位次接棒學生應與準備接棒學生有2米距離,當交接 棒失誤時,由當事的交接學生處置,其他人員不得處置。(3)3分鐘長繩。以單人依次跳過計數,搖繩者間距不得小於3米,計數相同時以失誤次數少的隊名次列前,使用一準備的長繩。 2、田徑類項目採用國際兒童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田徑競賽規則。 3、各項比賽的賽次和辦法,視報名人數決定。 4、田徑類項目比賽器材由大會準備,不得使用自備器材,運動員必須自備塑膠場地釘鞋。國際兒童運動會-比賽項目 國際兒童運動會運動員國際兒童運動會體育大項包括:田徑、羽毛球、籃球、自行車、足球、體操、游泳、現代五項、壘球、乒乓球、射擊、射箭、排球等。男子田徑:100米跑、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跳高、撐杆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子田徑:100米跑、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跳高、跳遠、三級跳、撐高跳高、鉛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游泳類: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50米蝶腿、仰腿、蛙腿、自腿;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個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等。

國際兒童運動會錄取名次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現場觀眾1、羣體競技類項目50米迎面接 力跑、3分鐘跑長繩以成績取前8名隊,按9、7、6、5、4、3、2、1加倍計入各代表隊團體總分。2、800米、1500米、3000米跑、立定跳遠以成績各取前30名,進入前30名多者代表隊的名次列前,如遇二隊或二隊以上進入前30名人次相同的,則以名次積分(前30名以30、29、28……1計分)高的代表隊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時則以最好名次決定,依次類推。錄取前8名隊,以9、7、6、5、4、3、2、1加倍計入各代表隊團體總分。3、田徑類項目取前八名,以9、7、6、5、4、3、2、1計入各代表隊團體總分,高中取前六名,以7、5、4、3、2、1計入各代表隊團體總分,4×100米、4×400米接力計雙倍分,並頒發個人獲獎證書。4、某項目報名人數不足或等於錄取名次時,則遞減一名錄取,按高限計分。5、團體總分按各代表隊在羣體競技類和田徑類項目全部得分總和決定名次,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隊總分相等,則以獲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類推。

國際兒童運動會開幕式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開幕式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開幕式內容包 括基本儀式和富有民族特色的團體操及大型體育文藝表演,其基本儀式包括以下固定程序:1、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組委會主席宣佈開幕式開始,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席和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組委會主席在運動場入口迎接東道國國家元首,並引導他到專席就座;2、各代表團按主辦國語言的字母順序列隊入場;3、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組委會主席講話;4、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席講話;5、東道國國家元首宣佈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開幕,奏會歌,同時會旗以水平展開形式進入運動會場並從賽場的旗杆上升起;6、接力運動員沿跑道繞場一週後,放飛鴿子;7、各代表團旗手繞主席台形成半圓形,主辦國的一名運動員登上講台,他左手執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會旗的一角,舉右手宣誓;8、主辦國的一名裁判員登上講台,以同樣的方式宣誓;9、演奏或演唱主辦國國歌。上述固定程序結束後,由東道國進行大型體育文藝表演。一般而言開幕式的成敗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大型體育文藝表演的效果。

國際兒童運動會閉幕式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
國際兒童運動會代表隊閉幕式首先由各代表團的旗手按開幕式的順序一列 縱隊進場,在他們後面是不分國籍的運動員隊伍,旗手在講台後形成半圓形。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席和當屆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組委會主席登上講台,從升冠軍國旗的中央旗杆右側的旗杆升起,主辦國國旗從中央旗杆升起,下屆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辦國的國旗從左側旗杆升起。主辦城市市長登上講台,並把會旗交給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席,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席把旗交給下屆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辦城市的市長。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組委會主席講話,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主席致閉幕詞。緊接着,奏《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會歌》的同時,國際兒童運動會委員會旗徐徐降下,並以水平展開形式送出運動場,旗手緊隨其後退場。同時奏響歡送樂曲。各代表團退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