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國泰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鎖定
國泰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泰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1] 
基金簡稱
國泰滬深300指數
基金類型
指數型
基金狀態
正常
基金公司
國泰基金
基金管理費
0.50%
首募規模
3.48億
託管銀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代碼
020011
成立日期
20071111
基金託管費
0.10%

國泰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目標

本基金運用以完全複製為目標的指數化投資方法,通過嚴格的投資約束和數量化風險控制手段,力爭控制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衡量基準之間的日平均跟蹤誤差不超過0.35%,實現對滬深300指數的有效跟蹤。

國泰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滬深30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一級市場初次發行或增發)等,股票資產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90%,投資於滬深300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其中備選成份股投資比例不高於15%。本基金投資於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
本基金還可以投資於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在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國泰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以完全複製為目標的指數基金,按照成份股在滬深300指數中的基準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以及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會對投資組合進行適當調整,以便實現對跟蹤誤差的有效控制。

國泰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集中申購期基金份額的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