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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一級保護植物
(由國務院審批的一級重點保護植物)
鎖定
- 中文名
- 國家一級保護植物
- 外文名
- National level to protect plants
- 分 類
- 植物
- 第一批數目
- 51類
- 第二批數目
- 186種
- 所屬國家
- 中國
國家一級保護植物公告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_林業_中國政府網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農業農村部公告
2021年第15號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見附件,以下簡稱《名錄》)於2021年8月7日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發布前,已經合法獲得行政許可證件和行政許可決定的,在有效期內,可依法繼續從事相關活動。
二、《名錄》所列野生植物已調整主管部門的,於本公告發布前,已經向原野生植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的,由原野生植物主管部門繼續辦理審批手續,審批通過的行政許可證件或決定,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一級保護植物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3月19日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有關問題的批覆》
[3]
規定了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野生植物,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的“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罪名。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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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 .國家林業局[引用日期2017-01-14]
- 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引用日期2021-02-27]
- 3.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有關問題的批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引用日期2021-03-22]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3-22]
- 5. 新版野生植物保護名錄公佈:5種升為一級,13種下調為二級 .澎湃[引用日期2021-09-09]
- 6.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 .政府網站[引用日期2022-04-29]
- 7.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農業農村部公告 .政府網站[引用日期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