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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2018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鎖定
- 中文名
-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 作 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出版社
- 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
- 2018年4月
- 開 本
- 32 開
- 裝 幀
- 平裝
- ISBN
- 9787010192505
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國務院對取消行政許可項目及制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決定對18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5部行政法規予以廢止。
在取消行政審批事項方面,通過修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16部行政法規的19個條款,取消了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等16項行政審批項目,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在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方面,通過修改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取消了相關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初審,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直接受理審批,以減輕管理相對人負擔,提高行政效率。
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通過修改海關事務擔保條例,將可以申請免除擔保的主體確定為經海關認定的高級認證企業,充分發揮企業信用的作用,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及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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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摘要 書評 試讀】- 京東圖書 .京東[引用日期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