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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分析法
鎖定
- 中文名
- 因果關係分析法
- 別 名
- 溯因方法
- 出 處
- 《科學技術方法大辭典》
先由培根(F.Bacon)在《新工具》一書中提出,後經穆勒(J.S.Mill)系統整理而成“穆勒五法”。①求同法:如果某種現象發生在不同的事件中,那麼在這些事件中存在的共同因素便是這種現象的原因。如不同的階級社會中都存在着人剝削人的現象,而階級社會的共同屬性就是生產資料私有制,因此可判定人剝削人的原因就是生產資料私有制。②求異法:當一種現象在某種情況下發生,而在另一種情況下不發生時,則造成現象發生的原因就是區別兩種情況的那個因素。如法國醫生尼科爾(H.Nicolle)發現城裏的人被傳染上傷寒,而醫院裏卻不發生傳染,究其原因,城裏人和醫院裏人不同之處在於病人進醫院時都洗了澡,換下帶蝨子的衣服,由此推斷出傷寒病通過蝨子進行傳染。③同異共用法:如果某種現象在甲乙兩種因素的存在下發生,而在乙丙存在的情況下也發生,但在甲丙存在下卻不發生,那麼,説明乙因素就是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此法在案件偵破中經常運用着。④共變法:當甲因素存在時,則乙現象發生,不存在時不發生;當甲因素變化時,則乙現象也變,由此可斷定,甲就是乙現象發生的原因。⑤剩餘法:當分析多因素多結果現象時,如果已知甲因素是A現象的原因,乙是B的原因,那麼剩下的最後一個因素丙必然是現象C的原因。此法也可稱為排除法,即排除了甲、乙、丙都不是某一現象的原因外,剩下的最後一個因素丁就是該現象發生的原因。有的天文學家發現類星體就採用了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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