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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財政廳

鎖定
四川省財政廳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成都市南新街37號。
中文名
四川省財政廳
辦公地址
成都市南新街37號
隸屬部門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財政廳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財税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省與市 (州)和縣 (市、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税收、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提出全省性財税立法規劃建議,負責組織起草財税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項,承辦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辦公室要求省一級承擔的工作。
   (三)負責管理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 (單位)年度預決算。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省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省級預決算公開。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省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編制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計劃,統一管理政府外債,防範財政風險。
   (七)牽頭編制全省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省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省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訂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省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 (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省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省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省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 (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經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省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四川省財政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新聞宣傳、交辦督辦、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編纂工作。
  (二)綜合處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貫徹落實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三)法規處
  研究提出財税立法計劃和建議。組織起草財税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財政普法工作。
  (四)税政處
  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項。組織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負責提出地方税種增減、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建議和税收政策調整方案。開展税源調查分析。組織制定和執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全省關税政策事項,並參與提出關税政策建議。
  (五)預算處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省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省對市(州)和縣(市、區)轉移支付工作,彙總年度全省財政預算。
  (六)政府債務管理處
  擬訂全省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債券管理、風險防控、統計分析、考核評價、信息公開和加強政府隱性債務監管等工作。承擔地方債券發行、兑付等管理工作。
  (七)國庫處
  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省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擬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
  (八)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
  參與起草政府採購法規。擬訂全省政府採購政策和管理制度。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管理評審專家、供應商信息庫。負責審核省級政府採購預算。核准省級政府採購方式。監督管理省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九)國防處
  (十)經濟建設處
  承擔工業、交通、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應急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
  (十一)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十二)科教與文化處 (省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由財政廳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省級文化企業相關工作,承擔省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日常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省級財政民口科技資金和省屬高校等財政教育資金。
  (十三)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四)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處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地災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五)農業農村處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十六)資產管理處
  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推進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
  (十七)金融與資本管理處(省屬國有金融企業黨建工作處)
 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財政金融互動政策。負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承擔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職責,依法依規行使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能。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等。承擔按權限管理的國有金融企業黨的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有金融資產產權管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財務監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八)外事外經處 (省外國政府貸款辦公室)
  承擔涉外交流、經貿合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省級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工作。承辦涉及港澳合作與交流事務的財政有關事項。承擔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承擔本部門外事管理工作。
  (十九)會計處 (行政審批處)
  管理全省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全省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省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
  (二十)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處
  牽頭建立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制度機制。負責重大財政政策落實、財經紀律執行、行業執業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工作,督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和評價結果應用工作。負責本部門內部控制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一)財務處
  負責本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工作,管理和審批機關各項經費的使用。負責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的基建項目立項、基建投資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監督工作。指導、監管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二十三)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財政廳黨組按照省委規定設置。 [1] 

四川省財政廳直屬單位

  四川省財政監督檢查局
  四川省省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四川省世界銀行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川省財政廳收費票據監管中心
  四川省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省國家投資項目評審中心)
  四川省財政廳預算編審中心
  四川省財政科學研究所(四川財經政策研究所)
  四川省財政信息中心
  四川省財政廳機關服務中心
  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
  四川省財政廳政府債券發行管理中心
  四川省國有金融資本運營評價中心
  四川省財政廳社會保險基金中心
  四川省註冊會計師事務中心
  四川省資產評估事務中心
  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1] 

四川省財政廳人員編制

四川省財政廳機關行政編制259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機關黨委書記按省委規定配備;總會計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或機關黨辦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51名。
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4名。其中:紀檢組長(監察專員)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05〕30號)規定管理。
機關離退休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四川省財政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陳書平 [12]  [21] 
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德偉 [13] 
黨組成員、副廳長:李世宏(女) [14]  [20]  [23] 
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鄧新傑 [15] 
黨組成員、副廳長:劉英浩 [22] 
副廳長:陳誠 [25]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秦敏(女) [16] 
總會計師: [17]  [25] 
一級巡視員:林梅(女) [18] 
二級巡視員:關民軍 [19] 
二級巡視員:劉鎖民 [24] 

四川省財政廳獲得榮譽

2019年12月,四川省財政廳行政政法處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 
2020年6月9日,四川省財政廳獲評四川省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省直部門。 [3] 
2020年6月,四川省財政廳社保處(社保基金中心)黨支部獲得四川省直機關表彰為省直機關先進黨組織。 [4] 
2021年9月22日,四川省財政廳法規處被評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集體”。 [6] 
2021年12月23日,四川省財政廳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處入選四川省“十三五”節能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7] 
2022年1月,被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授予“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8] 
2022年1月,被評選為四川省2021年度鄉村振興先進單位。 [9-10] 
2022年5月,四川省財政廳婦委會(女工委)被四川省婦聯、省文明辦表揚為“第三屆四川省家庭工作先進集體”。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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