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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金剛

(林彪部下)

鎖定
四大金剛是“文化大革命”中積極參與林彪集團奪取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的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四人的合稱。
中文名
四大金剛
人物姓名
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

目錄

四大金剛人物簡介

黃永勝(1910—1983)原名黃敍全。1910年11月17日生於湖北省咸寧縣。1927年6月入國民革命軍第二方面軍總指揮部警衞團,9月參加湘贛邊界秋收起義,隨部到井岡山。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工農紅軍第4軍排長、紅12軍連長、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特務營營長、紅1師第3團團長、紅2師師長,參加過中央蘇區歷次反“圍剿”和長征。1933年獲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政府頒發的三等紅星獎章。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晉察冀軍區第3分區副司令員、司令員,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教導第2旅旅長。解放戰爭時期,歷任熱河軍區、熱遼軍區司令員,東北民主聯軍第8縱隊司令員,東北野戰軍第45軍軍長和第14、13兵團副司令員,參加了遼瀋、平津和衡寶等戰役。
林彪與四大金剛 林彪與四大金剛 [1]
1950年起,先後任第13兵團司令員,第15兵團司令員兼廣東軍區副司令員,華南軍區、中南軍區副司令員,廣州軍區司令員等職。1953年參加抗美援朝,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19兵團司令員。1956年被選為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1968年遞補為中央委員)。“文化大革命”中,任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兼軍政大學校長、中共中央軍委委員,是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第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參與了林彪篡奪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製造了一系列冤案。1971年9月被撤職。1973年8月被開除黨籍。1981年1月25日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5] 
李作鵬(1914—2007),江西吉安縣人。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3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軍委機要科譯電員、二局參謀、二科科長。參加了中央革命根據地歷次反“圍剿”和長征。1938年入抗日軍政大學學習,後任參訓隊隊長。1939年起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司令部偵察科科長、作戰科科長,山東軍區司令部參謀處長。抗日戰爭勝利後赴東北,任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部參謀處長、第一縱隊副司令員兼參謀長、第六縱隊副司令員兼第十六師師長。1949年任第四野戰軍四十三軍軍長,次年任第十五兵團參謀長。後任中南軍政大學副校長,第四、第一高級步兵學校校長。1955年入軍事學院戰役系學習。1957年起任訓練總監部陸軍訓練部部長,總參謀部軍訓部部長。1962年任海軍副司令員。1967年任海軍第一政委。1968年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海軍政委。1955年曾被授予中將軍銜。“文化大革命”中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4] 
邱會作(1914—2002),江西興國人。1929年12月參加興國縣地方武裝,不久編入中國工農紅軍第三軍九師二十五團,任通信員、宣傳員。193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2年4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1931年7月任紅五軍團宣傳隊長。1934年9月起在軍委總供給部任統計員、政治指導員、總支書記。1934年,參加了紅一方面軍長征。1935年任軍委四局三科科長。1936年7月任紅軍總供給部糧粏處處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軍委供給部副部長。1940年任豫皖蘇邊區財政委員會主任兼新四軍四師供給部政委。1941年任新四軍四師政治部組織部長。1945年出席中共七大。解放戰爭時期任熱遼軍區政治部主任,第二十二分區地委書記兼赤峯軍分區政委,東北民主聯軍第八縱隊(後為第四野戰軍第四十五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政委。參加了遼瀋、平津、衡寶等著名戰役。1951年後任第十五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華南軍區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中南軍區政治部第二副主任。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1959年lO月任總後勤部部長。1968年7月任副總參謀長兼總後勤部部長。是中共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邱會作是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3] 
吳法憲(1915—2004),江西永豐人。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2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紅十二軍第一O五團政治處青年幹事,紅二十二軍第六十四師政治部青年科科長,紅一軍團第二師六團政治處青年幹事。參加了中央革命根據地第一至第五次反“圍剿”;長征中任紅一軍團第一師二團總支書記。到達陝北後任紅一軍團第二師二團政委。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三四三旅六八五團政治處副主任。後任第六八五團政委。1938年10月奉命由山西挺進山東。同年底到達湖西地區,任蘇魯豫支隊政治部主任,後任支隊政委。1940年5月奉命率部南援華中,任八路軍第五縱隊政治部主任。1941年任新四軍第三師政治部主任。抗日戰爭勝利後赴東北。1946年任遼西軍區副政委,東北民主聯軍第二縱隊政委。1949年任第四野戰軍三十九軍政委,第十四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參加了遼瀋、平津等戰役。新中國成立後,任第十三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50年任空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55年曾被授予中將軍銜。1957年任空軍政委。1965年任空軍司令員。1967年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1969年,參加黨的九大,是中共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