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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德珉

鎖定
嚴德珉,安徽人,明朝政治人物。其由御史升為左僉都御史,後因病辭職求歸。朱元璋大怒,並施以黥刑,戍邊南丹。後因赦免歸鄉。其一直生活到宣德年間,當時因事被御史逮捕,其跪在堂下,自稱曾在御史台工作過,知曉法律。御史問其曾為何職,其回答道:“洪武年間的御史台長官嚴德珉就是在下。”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安徽
主要成就
明朝左僉都御史
本    名
嚴德珉

嚴德珉人物經歷

吳人嚴德瑉,由御史擢左僉都御史,以疾求歸。帝怒,黥其面,謫戍南丹。遇赦放還。布衣徒步,自齒齊民。宣德中猶存。嘗以事為御史所逮,德瑉跪堂下,自言曾在台勾當公事,曉三尺法。御史問何官。答言:“洪武中台長,所謂嚴德瑉是也。”御史大驚,揖起之。次日往謁,則擔囊徙矣。有教授與飲,見其面黥,戴敝冠,問:“老人犯何法?”瑉述前事,因言“先時國法甚嚴,仕者不保首領,此敝冠不易戴也。”乃北面拱手,稱“聖恩,聖恩”雲。”
在御史台工作過,知曉法律。御史問其曾為何職,其回答道:“洪武年間的御史台長官嚴德珉就是在下。”御史聽後大驚,扶起嚴德珉。次日公佈結果,只是承擔搬運袋子刑罰。當時有教授與其亦飲酒,看見其受黥刑、帶破舊帽子,問:“老人家犯過什麼法律?”嚴德珉陳述故事,並説:“當時國法甚嚴,當官者都不能保住腦袋,像這樣的破帽子也不容易戴上啊。”於是向北拱手,稱“聖恩,聖恩”等

嚴德珉人物評價

贊曰:六部之制仿於《周官》,所以佐王理邦國,熙庶績,任至重也。明興,建官分職,立法秩然。又三途用人,求賢彌廣。嚴德珉之治賦役,周禎之定律令,單安仁之領將作,以至沈溍、開濟輩之所經畫,皆委曲詳備,細大不遺。考其規模,固一代政治之權輿者歟。

嚴德珉史籍記載

《明史·卷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