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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

(記載周代官制的書籍)

鎖定
《周官》即《周禮》。它與《儀禮》《禮記》並稱為“三禮”。在儒家“十三經”中,它是唯一一部闡述儒家官制的典籍,對中國曆代官制的置建有極大影響。 [1] 
書    名
周官
作    者
周公
時    代
戰國時期
分    類
天、地、春、夏、秋、冬

周官書內容分類

《周禮》內容六篇分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記古代理想官制,其中冬官已亡佚,由《考工記》補足,大而至於政治、軍事,小而至於衣冠、陳設,無不有義。鄭玄著《周官禮注》與《儀禮》《小戴禮記》被列入儒家經典中的“三禮”之一。唐代賈公彥作疏。
孔子一生堅決維護周禮,章學誠曾言:“人如孔子,不過學《周禮》一言,足以盡其生平。”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大夫季平子私自用天子禮樂“八佾舞於庭”,孔子聞之大怒:“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周禮》之制度多與他書不同,故攻擊者尤眾。然前人之攻擊者,亦多認為周制。至於後人,今文家何休認為該書是“六國陰謀之書”,宋朝王安石變法時,效法《周禮》的精神以執行新法,引起反對派極大的反彈,其著有《周官新義》;蘇轍首先寫了長篇大論,言《周禮》之不可信。到了明末清初萬斯同著有《周官辨非》,指書中偽著五十餘處。姚際恆古今偽書考》説它“出於西漢之末”。宋代歐陽修曾懷疑《周禮》,認為如按《周禮》,官多田少,祿田將不足數。清代沈彤作《周官祿田考》答覆歐陽修的疑難,惠棟稱譽“二千年來聚訟,一朝而決”。
康有為新學偽經考》認為《周禮》是劉歆偽造。柳翼謀在《中國文化史》“周之禮制”中,認為並非偽作,《周禮》“實成、康、昭、穆以來王官世守之舊典,以之言西周之文化,固非託古改制之比也。”
然而,在近世出土文物中,多與《周禮》所記名物制度相合,而其他書又常常不載。這不單證明《周禮》的內容大多可信,而且大大沖擊了“古書考辨古書”的封閉辨偽系統。(王俊傑)

周官周禮篇章

天官冢宰第一:本章描述政府官制,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吏部”,掌管政府官員。
地官司徒第二:本章描述教育體制,北周時代據此設立“户部”,掌管户籍和徵税。
春官宗伯第三:本章描述祭祀制度,北周時代據此設立“禮部”,掌管教育及祭祀。
夏官司馬第四:本章描述軍事制度,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兵部”,掌管軍事方面。
秋官司寇第五:本章描述刑罰制度,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刑部”,掌管法律和刑罰。
冬官考工記第六:本章描述各種工具的製作方法,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工部”,掌管工程方面。

周官文獻發現

西漢的景帝、武帝之際,河間獻王劉德從民間徵得一批古書,其中一部名為《周官》。原書當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篇,冬官篇已亡,漢儒取性質與之相似的《考工記》補其缺。
王莽時,因劉歆奏請,《周官》被列入學官,並更名為《周禮》。
東漢末,經學大師鄭玄為《周禮》作了出色的注。由於鄭玄的崇高學術聲望,《周禮》一躍而居《三禮》之首,成為儒家的煌煌大典之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