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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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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爾,西藏自治區傳統舞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嘎爾”藏語意為歌舞或樂舞。嘎爾歷史悠久,舞蹈造型優美,音樂風格獨特,是一種用於禮儀的男子抒情歌舞藝術。它主要適用於大型典禮及迎送達賴喇嘛和班禪大師等場合,在其他場合不能隨意表演。嘎爾起源於西藏阿里地區的札達、普蘭、日土等縣,在阿里地區嘎爾舞和宣統稱為“嘎爾宣”。在藏族學者麥仁丹增傑仁所著的《漫談古代歷史之敕言精華》中記載:迎請丹巴·辛饒米沃齊,人們跳了嘎爾宣。丹巴·辛饒米沃齊是西藏苯教祖師,到當下已有近3000年的歷史。“嘎爾”,藏語意為歌舞,也有人意為“樂舞”,因為表演嘎爾有配套的專用樂器伴奏。在西藏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員花名冊上稱“典真嘎爾瑞”,即供雲樂舞。嘎爾主要出現在大型慶典場合和迎送達賴喇嘛和班禪大師等場合,其它場合不能隨意表演。 [1-2] 
2008年6月7日,嘎爾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編號Ⅲ-85。 [3] 
中文名
嘎爾
批准時間
2008年6月7日
非遺級別
國家級
申報地區
西藏自治區
遺產編號
Ⅲ-85
遺產類別
傳統舞蹈

嘎爾歷史淵源

公元17世紀上半葉,西藏後藏日喀則地區藏巴第斯在與仁蚌巴爭權奪利的鬥爭中佔據上風,並統治衞藏大半江山二十餘年,史稱“藏巴第斯政權”。在其執政時期,推行實施了減免雜税等一系列新政,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該府特地從西藏上部阿里、拉達克、巴蒂等地區,專門召集了巴里、其酷頓珠、噶姆尼、覺桑以及白帝之子古帝等一批能歌善舞、精通器樂與嘎爾樂舞藝術的藝人,組建了日喀則桑珠頗章宮廷的嘎爾歌舞演出隊,並經樂師古蒂初步整理了21種歌舞,7至8首迎送鼓樂等,形成了西藏本土較早的嘎爾樂舞表演組織。 [4] 
嘎爾
嘎爾(5張)
公元1642年,藏傳佛教格魯派領袖五世達賴喇嘛在蒙古部族固始汗的武裝支持下,建立了西藏政教合一的甘丹頗章地方政權,不僅推翻了後藏巴第斯政權,還將其嘎爾樂舞也接收到拉薩布達拉宮。據當時後藏藝人在一首嘎爾樂曲《休瓊尼木》歌中所唱道:“第巴藏巴成為固始汗的階下囚,‘朵達瑪’樂只好獻上法王及福田處。”其歌詞大意是説:既然藏巴第斯政權垮台後成為了階下囚,那人們將“朵達瑪”(嘎爾吹打樂演奏形式) 等諸樂器、歌舞獻給“法王”五世達賴喇嘛及其宮殿“福田”第二普陀山之稱的布達拉宮。 [4] 
其後,隨着西藏甘丹頗章地方政府收復西藏上部阿里三圍,平息拉達克叛亂後,相繼又從拉達克聘請老樂師德瓦瑪尼和女歌手烏堅布赤前來拉薩,他們從拉達克和阿里帶來了的新的歌舞、音樂,為嘎爾巴傳藝授業。由精通歌舞以及善於演奏蘇納、丹布熱(扎木念琴)、嗶旺(胡類拉絃樂器)等器樂的古帝之老二扎西、羅桑等校對舊樂旋律,對其中遺漏之處補充修定,對嘎爾樂舞藝術進行了重新審定整理。後又由扎西、恰古·羅桑旺久、康沃歐珠等專門人員對所有嘎爾音樂進行了編排,並於1688年秋以全稱《賞心悦耳目之喜宴之釣鈎》之名把歌詞與樂譜並列記載於書,集成嘎爾樂舞藝術典籍,成為迄今較據權威的布達拉宮嘎爾藝術典藏古籍,現存西藏人民出版社《賞心悦耳目之喜宴》版本可稱之為其冰山一角。 [4] 

嘎爾舞蹈特色

嘎爾是歌、舞、樂三位一體的綜合性樂舞體裁,其藝術形式多樣,內部可分為舞蹈和音樂兩大類。第一類為“嘎爾”(舞蹈)部分;第二大類音樂中分“嘎爾魯”(歌曲)和“瑞恰魯”(器樂音樂)部分,器樂類中還可分為“拍布阿”( 迎送鼓樂)和“蔣姆瑞”(輕奏樂)。 [4] 

嘎爾表演形式

嘎爾舞蹈表演全部由10歲左右的男性藝童“嘎爾珠吧”表演,節目包括“波嘎爾”(男舞)、“姆噶爾” (女舞)、 “尺嘎爾”( 刀舞)三類,每種舞蹈有數量多少不等的節目。如男舞有《異鄉》《佛母》《聖地普陀山》等,女舞有《白色的大鵬鳥》《扎桑山》等,男舞較為顯著的特點是手持木斧而舞,動作剛毅勇猛,而女舞則以木斧叉於腰間,動作柔和優美。刀舞節目只有《寶劍的神力》《漢地宮殿》兩種,此節目在表演中,使用約有1米多長的真刀,因男性藝童“嘎爾珠吧”身高受約束,故而由嘎爾本表演。在嘎爾舞蹈表演方面,其他還有旋轉舞、孔雀舞、人熊舞等20多種。在嘎爾表演過程中,伴奏樂器通常有3支嗩吶、4對達瑪鼓(每對一組,分高低音)及1個康阿居巴(十片雲鑼),在表演時,嘎爾音樂主旋律均由蘇納吹奏,達瑪鼓和康阿居巴(十片雲鑼)擔任伴奏。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全部的嘎爾樂舞均有歌詞,但演員只是在排練時演唱,正式表演時,表演者伴隨蘇吶旋律默唸唱詞,隨樂而舞,舞而不唱(詞)。
嘎爾的舞蹈表演注重造型,常在動作之間有較長的停頓,在擺定一種造型姿態後,停止不動。舞蹈姿態有扭腰、單腿立、高舉木製小斧、敬獻哈達、向天地神獻水以及模擬神佛形象等。基本動作有“平舉手”“下腰擺手”“跪行禮”“單腳跳步”“雙跳步”等。表演中沒有歡快熱烈的舞蹈場面,表情嚴肅、形式相較單一,整個舞蹈在穩重緩慢中進行,氣氛肅穆、莊重,風格、氣質與藏族其他民間歌舞藝術迥然不同,整個表演充滿着高貴典雅及虔誠的宗教特色之美。 [4] 

嘎爾演奏特點

“瑞恰魯”即嘎爾的器樂曲的類別,其中包括迎送鼓樂、輕樂合奏曲兩種形式。二者的樂器和樂隊編制各不相同。嘎爾器樂類中的迎送鼓樂之“朵達瑪”主要是迎送達賴喇嘛及出巡時途中演奏,演奏樂器以嗩吶與達瑪鼓合奏吹打樂形式,演奏曲目有《吉祥圓滿》《東方之光》《聖地拉薩》《普賢寶》《上路》等二十餘首樂曲。音樂粗獷熱烈,其中部分較易演奏的樂曲,由嘎爾藝人騎在馬上演奏,並將一對達瑪鼓用繩索連接,懸於馬頸兩側,邊行進邊敲擊。迎送鼓樂曲中還有代表性樂曲《從東方升起》《法寶》《桑噶地方》《習德窮宗山上的煨桑》《天上的日月》《村頭》等。迎送鼓樂的伴奏樂隊通常有4組達瑪鼓、3支蘇納組成。嘎爾器樂類中的輕奏樂之“蔣姆瑞”,主要用於伴宴,類似當代茶歇。器樂類輕奏樂“蔣姆瑞”伴宴樂曲選用豎笛與達瑪鼓合奏,為了營造肅穆、安詳的氣氛,達瑪鼓演奏時需要倒握鼓槌輕輕擊奏,以控制樂隊音量。輕奏樂類音樂較柔和抒情,呈獻一種抒情、柔美的氛圍。 [4] 

嘎爾音樂特點

嘎爾魯是嘎爾樂舞藝術形式中的歌曲部分,現存曲目有《聖地拉薩》《運勢》《如意寶》《印度聖賢》《金子的高山》《世俗智者》《遠方的大臣》《瑪庫奴地方》等五十六首。嘎爾魯的伴奏樂器通常有大、中、小扎年琴3把,揚琴2台,嗶旺琴2把,霍琴1把,橫笛2支,根卡1把、串鈴1個等,樂器多樣,形式豐富,人聲演唱以童聲齊唱為主,音樂平穩和諧,舒展優雅。 [4] 

嘎爾劇情內容

據西藏現存《賞心悦耳明目之喜宴》《供雲樂舞》兩本資料顯示,嘎爾歌詞內容中除了呈現驅邪迎祥、讚頌達賴喇嘛和高僧外內容,也有訴説歷史事實的敍事正詞,還保留有阿里地區表現勞動人民純樸思想感情的抒情唱詞。在西藏噶丹頗章地方政權誕生不久,創作於布達拉宮的一些嘎爾樂曲歌詞中讚頌佛法僧等至上三寶,以及包括五世達賴喇嘛阿旺洛桑嘉措等的內容。比如,在當時創作的《吉喜富足》歌詞中贊唱道:“如今上空星辰良宵,大地吉祥有福,在此吉喜富足之時,跳起美妙的供雲歌舞,獻給聖明遍知達賴福田施主轉輪王,聖王敬請欣賞”等,類似的曲目還有《太陽》《供雲》《如意寶》《天空的星辰》《聖地拉薩》《首頂禮冠》等。自藏巴第斯開始建立的宮廷嘎爾音樂中吸收有阿里三圍的民歌,其中有表現當時歷史事件的歌曲,尤其是後來拉達克的嘎爾本德娃瑪尼和歌手烏堅不赤拉達克和白帝等邊緣地區和周邊帶來的民歌當中,有“鮮”、悲歌、喜歌、酒歌、法歌、情歌、諷刺歌、“卡基曲”、“卓曲”、“門曲”等多種樂曲。其中有寓意表現愛美之、美麗山水景色、男女愛情等內容的歌曲,還有反映姑娘對父母強逼包辦婚姻較大不滿之歌、辛辣諷刺不守佛教教規的假正經的尼姑等內容。 [4] 

嘎爾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西藏布達拉宮嘎爾樂舞藝術,作為傳統音樂文化,在西藏音樂發展歷史中具有重要的藝術價值和文化價值。尤其是在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研究視野中,對西藏音樂文化的交流也有重要的歷史價值。人們期待這一特殊的民族藝術瑰寶,在新時代進程中,得到進一步保護和傳承,為今後進一步研究留下寶貴歷史資料。 [4] 
傳承狀況
嘎爾表演動作難度較大、規範性強,隨着現代經濟文化的衝擊,面臨人才老化、表演規模日漸縮小的境況,急需搶救保護。 [1] 
傳承人物
平措玉傑,男,1930年出生。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為嘎爾,申報地區為西藏自治區。 [5] 
扎西次仁,男,1942年1月出生,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為嘎爾,申報地區為西藏自治區。 [6] 
保護措施
2018年,95歲的平措玉傑和80歲的扎西次仁,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嘎爾僅有的兩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8日,在西藏舉行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嘎爾國家級傳習基地授牌儀式上,他們新收了4名徒弟,為古老藝術嘎爾的傳承和發展增添了新鮮血液。 [7]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佈,西藏自治區羣眾藝術館(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獲得“嘎爾”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8]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佈,該項目保護單位西藏自治區羣眾藝術館(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評估合格。 [10] 

嘎爾社會影響

重要活動
2018年2月18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縣2018年迎新春文藝演出在縣中心體育廣場舉行,活動上表演了嘎爾舞。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