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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主持

鎖定
2015年6月22日,從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獲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通知,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規定廣播電視節目不得設置“嘉賓主持”等。
通知於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 。
中文名
嘉賓主持
近義詞
主持人

嘉賓主持相關規定

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主持人上崗管理規定。新聞、評論和訪談類節目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輔助性主持崗位;廣播電視節目要明確主持人嘉賓的分工,主持人應承擔節目的串聯、引導、把控等功能,不得設置“嘉賓主持”,嘉賓不能行使主持人職能。 [1] 

嘉賓主持主要區別

“嘉賓主持”和主持人的最大區別就是有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據總局2004年發佈的《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國家對主持人實行資格認定製度。主持人需要通過資格考試註冊並取得執業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