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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和議
鎖定
嘉定和議背景
宋寧宗開禧二年(1206)四月,韓侂冑發起“開禧北伐”,寄望收復北方故土。韓侂冑又抱有“立蓋世功名以自固”的私心,輕敵冒進,同時四川吳曦叛亂,使得前線攻勢迅速瓦解。韓侂冑自己也在開禧三年(1207)十一月,被朝中反對派楊皇后、史彌遠、楊次山等人合謀誅殺。隨後,史彌遠等人將韓侂冑等人的首級送往金朝,以“函首之恥”的代價,向金朝示好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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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和議款項
其主要內容如下:
其一,依靖康故事,世為伯(金)侄(宋)之國;
其二,增歲幣為銀三十萬兩,絹三十萬匹;
其三,疆界與紹興時相同(金放棄新佔領的大散關、濠州等地)。
南宋另給金軍犒軍銀(賠款)三百萬兩。此時,蒙古勢力已在北方興起,並不斷南下攻戰,而金和南宋則漸次衰落下去。
嘉定和議影響
嘉定元年(1208)九月,宋金達成“嘉定和議”,南宋在對金關係中的地位再次降格。“開禧北伐”以失敗告終。和議內容是上國書稱金主為伯父,歲幣銀絹各三十萬 ,又以三百萬緡錢贖回淮、陝兩地。嘉定和議後,雙方大致維持和平六七年。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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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嘉定和議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19-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