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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執中
鎖定
- 本 名
- 喬執中
- 字
- 希聖
- 所處時代
- 北宋
- 出生地
- 江蘇高郵
- 出生日期
- 1033年
- 逝世日期
- 1095年
- 主要作品
- 《熙寧條例》
喬執中人物生平
喬執中,字希聖,高郵人。
年輕時進入太學,補為《五經》講書,五年沒有請過假。王安石任羣牧判官,看到(喬執中)後非常器重他,還讓自己的子弟和喬執中多交往。
英宗冶平二年(1065年),彭汝礪榜中進士,調任須城主簿。當時大舉興起黃河勞役,管勞役的人不能勝任,一天晚上,勞工混亂潰散,就造成大案。喬執中前去代替管勞役的人,終於安定下來。
富人賄賂官吏,打算在居住區建橋來騙取利益,喬執中上奏疏陳述這事的害處,使者上奏官吏的意見同意建橋,喬執中説:“我的官職可以去掉,橋不能建。”最終沒有建橋。
熙寧五年(1072年),王安石掌管政事,引薦喬執中擔任實錄院編修,編輯修改《熙寧條例》。
章惇討伐五溪,發文命令喬執中攻取大田、離子二峒。通往峒的路非常危險,時間臨近,喬執中只是派一個校官跑去曉諭他們的首領,就一個個來歸順。記錄喬執中的功勞應當升官,把恩惠轉給父母。就地任轉運判官,徵召擔任司農丞、提點開封縣鎮。各縣的牧地,百姓長期耕作,有人提議要收回,要剷平墳墓,砍掉桑木、拓木,眾多人家聚在一起哭泣。喬執中向朝廷請求,神宗下詔(把牧地)重新給百姓。
改任提點京西北路刑獄。當時黃河在廣武決口,用埽築成的堤壩非常危險,大家聚在一起不敢上去。喬執中不顧這些,站在堤壩上,大家跟隨他像螞蟻一樣羣策羣力,不到一天用埽築成的堤壩建成。
元祐初年,喬執中擔任吏部郎中,請求那些候選官員只做到縣令、錄事參軍這一級的,在退休時能夠升為朝官,從而可以得以加封他們的父母。
之後,喬執中兼任徐王府侍講、翊善,升為起居舍人、起居郎,代理給事中。有官員把審判案件,判重了的和判輕了的,判同等罪,喬執中駁斥他們説:“先王從重處罰把人重判的,從輕處罰把人輕判的,這是慎重使用刑法的極至。一旦同等判罪,恐怕從此法官不再願意讓罪人活下去,這不是愛護生命使百姓融洽的本意。”
喬執中寬厚有仁慈之心,多次掌管刑法案件,洗清罪名使人活下來的數以百計。
紹聖二年(1095年),夢見神人給他封了一個騎都尉的官職,第二天清晨還和客人談説這事,少焉,竟談笑着去世,享年六十三歲。
喬執中人物軼事
喬執中雖然與王安石之後的政見不一,但是他的才學與品性一直深受王安石器重。
讀宋詩,王安石有一首《送喬執中秀才歸高郵》,因為是鄉黨,又是都是臨澤人,雖然時空變遷了千百年,但是“高郵”這兩個字就像是一句温暖的問候,一個陌生人就走進了這個讀書的下午。在詩中王安石透露出對他看似平淡卻實在的深切情誼,殷切囑託喬執中,要直面生活,努力進取。
薄飯午不羹,空爐夜無炭。寥寥日避席,烈烈風欺幔。
謂予勿惡此,何為向子嘆。長年客塵沙,無婦助親爨。
寒暄慰白首,我弟才將冠。邅回歲又晚,想見淮湖漫。
古人一日養,不以三公換。田園在戮力,且欲歸鋤灌。
喬執中學術成就
所著有《中庸義》一卷、《周易説》十卷、《詩義》十卷、古律詩賦十五卷、雜文、碑誌十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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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 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六 喬執中傳
- 2. 以仁為本 循法守正 .人民法院報.2019-03-29[引用日期2022-11-13]
- 3. 送喬執中秀才歸高郵 .高郵報數字報.2012-04-20[引用日期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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