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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玉器

鎖定
商代玉器,商代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權國家。其宗法禮制十分完備,玉器已成為帝王壟斷的珍寶,品種繁多,除了具有宗教色彩器物外,也有工具、生活用品、佩飾及陳設用玉器。這些品種以禮器、圓雕人物最為珍貴,如玉璋、玉琮、玉璧等,而又尤以人物雕為最上。圓雕動物及容器,僅次於人物玉雕,也很有收藏價值。因為人物、動物圓雕工藝難度大,又具有寫實的藝術特點,能反映當時的一些社會面貌,因此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經濟價值和科學價值。商代其他玉器以工具類、兵器類品種較多,工藝術平也有高下精粗之分,禮儀用具或兵器製作比較精細,器型也較優美,因而這類玉器也值得收藏。
中文名
商代玉器
出土物分析
早、晚兩期
商    代
(約公元前17世紀初~約前11世紀
琢玉技藝
掏膛技術

商代玉器簡介

中國商代製作的玉器。根據出土物分析,可劃為早、晚兩期。
商代(約公元前17世紀初~約前11世紀)早期前段的玉器以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和墓葬的出土物為代表,有玉圭、玉琮、玉璜、玉刀、玉戈、玉璋、玉鉞、玉鏟和獸面紋柄形器。玉圭、玉璋、玉戈都是此時新出現的器形,器體極薄,應是禮儀用器。琢有陰線紋飾的七孔玉刀,長65釐米,寬 9.6釐米,厚不過0.1~0.4釐米;玉璋長48.1釐米,寬 7.8釐米。這類大型薄片器不堪實用,當別有用途。製造這種長而薄的玉器首先要從大塊原生璞玉上鋸片開料,此種作工尚不見於紅山文化玉器,與良渚文化玉琮之開剝成方柱形玉坯的做法也不相同,顯示出商代早期玉工技術的進步。較大的柄形玉器,長17.1釐米,寬 1.8釐米,通體分為10節,其中兩節琢有獸面紋飾,精細光亮,以陽線表現目、口,似為殷墟獸面紋玉器之先聲。由此可知這時的玉器在開料、拋光等技術上比原始社會的制玉工藝有了一定的進步,並出現了新器形和新的裝飾手法。
商代早期後段的遺存以鄭州二里岡遺址為代表。同期的河南省鄭州銘功路、白家莊和人民公園,湖北省黃陂盤龍城,河北省藁城台西,北京平谷劉家河等商代遺址和墓葬中出土了玉璋、玉戈、玉璜、玉柄形器和小件裝飾品。黃陂盤龍城出土的長達93釐米的玉戈,所知最長的一件。這時的玉器在工藝上未產生重大變化,只是有些器形更大,陰線紋飾更精。
商代晚期指盤庚遷殷以後 (公元前14世紀~前11世紀 )。殷墟(今河南省安陽市西北郊)王陵區的11座大墓均被盜,劫餘倖存的玉器極少,僅有玉戈、玉戚、玉刀、鴞形玉佩、水牛形玉佩等少量物品。婦好墓未被盜掘,玉器出土了 755件,連同1949年後發掘出土的商代晚期玉器約有1200件以上。從工藝水平與風格看,有王室玉作及大小奴隸主玉作,也有來自方國的玉器,如有的出土玉戈上的刻銘説明是洮國和盧方所制。從某些出土玉器的材料和形式看則出自龍山和良渚文化圈,卜辭中的“取玉”或“正(徵)玉”等內容正反映出商晚期玉器來源的多元性。
玉材產地據有經驗的玉工目驗,商玉中確有新疆和田玉,這樣就把和田玉器的歷史向前推到商代晚期。此外,尚有夷玉、獨山玉以及其他地方的彩石玉材,説明殷王室確實向方國“取玉”、“徵玉”。

商代玉器琢玉技藝

①掏膛技術。殷墟出土的兩件玉簋有着較大的內膛。其掏膛工藝與玉琮從兩頭鑽心不同,它只能從上部鏇起,逐步磨磋成深腹。因此需要按照同心圓的規律,將砣具固定,旋轉簋坯,帶動蘸水的金剛砂進行琢磨。但也可能是用小管鑽多次取心後經琢磨而成。
②掐環技術。也有用一塊玉材鎪空掐磨成兩個以上互為聯綴的活動鏈環。
③琢陽線或雙勾陰線技術。這時玉器上的重要細部多琢刻出陽線或雙勾陰線,這是由商代早期柄形玉器上的陽線獸面紋發展起來的,須經勾、徹、擠、壓四道工序才能完成。它是商代晚期琢紋的主要手法。
④立體玉雕。紅山文化、良渚文化玉器中有少量玉動物,但其形體均較扁平,不是圓雕。殷墟出土玉器中則有一批立體的玉雕動物,如人物、熊、虎、龍等。
⑤俏色玉器。巧妙地利用玉材不同的顏色, 設計、雕琢成某種器物,稱為巧作。俏色玉器的出現時間可能很早,成功之作應是小屯北帝乙、帝辛時代房子遺址內出土的玉鱉,背甲呈黑色,頭頸和腹部均呈灰白色。同出的俏色石鱉更為成功。

商代玉器玉器用途

玉器功能商代晚期玉器的種類、數量比商代早期和遠古均有所增加,説明玉器的功能是逐步擴大的。從殷墟出土的商晚期新型玉器已有幾十種,如簋、盤、梳、耳勺、、玉鏈以及虎、象、熊、鹿、猴、馬、牛、狗、兔、羊頭、蝠、鶴、鷹、鴟鴞、鸚鵡、燕、鸕鷀、鵝、鴨、螳螂、蟬、蠶、螺螄、鳳、怪鳥、怪獸、各式人物等,按用途可分為 7類:
①禮器。祭祀天地神祗祖宗用玉、巫術用玉,如璧、環、瑗、玦、璜、圭、琮、簋、盤等。
②儀仗器。王、妃舉行儀式時的儀仗用玉,如刀戈、矛、戚、鉞等。它們形制雖類似兵器,但不能用於作戰,僅有等級標誌作用。此外,有槽榫的動物玉中有一部分也可能是儀仗玉。
③工具。手工業和農業工具用玉,包括斧、鑿、、鋸、刀、鏟、鐮、紡輪等,因其中大部無使用痕跡,故也可能用於隨身裝飾。
④用具。日用器具用玉,包括臼、杵、盤、梳、耳勺、匕、觿等。臼、杵系磨珠砂等顏料所用之器,盤可供調色之用,梳、耳勺、匕、觿等都是起居貼身器具,是挽弓拉弦用具。
⑤佩飾品。佩帶用玉有笄、釧、串珠、管、墜飾與動物形象玉器。
⑥陳設器。動物玉雕中無孔、無槽、無榫卯的應是陳設用玉。
⑦殉葬器。此時僅見置於死者口中的塊狀或蟬形的玉含,這是後世殉葬玉的萌芽。
另有功能不明者如器座形器、拐尺形器、匕首形器、柱狀或長條柄形器。
總之,商代早期玉器以琢出筆直的陰線、薄片狀儀兵玉器為代表;商代晚期玉器藝術則具有象徵性、裝飾性的特點,如一些立體的人物、獸禽玉雕,主要突出它們的頭部及目齒等器官的特徵,省略瑣碎的細部,均作象徵性的勾劃,重要細部施以圓潤婉轉的陽線,呈現出濃厚的裝飾趣味。這種象徵性與裝飾性高度統一的藝術手法是商代晚期玉雕的主流。另外還有一種簡化型玉器,如玉魚和玉刀,這兩種傾向的玉器工藝都來源於遠古並有發展,進而為西周玉器的進步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