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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匯
鎖定
- 中文名
- 售匯
- 外文名
- exchange surrendering
- 釋 義
- 人民幣匯率收取等值人民幣的行為
- 領 域
- 經濟
售匯業務介紹
第一
(二)實行自動登記制的貨物進口,持相應的登記文件和進口合同;
(三)除上述兩項以外,其他符合國家進口管理規定的貨物進口,持進口合同;上述(一)至(三)項進口項下的預付款(規定比例以內)、開證保證金、尾款、運輸費、保險費及從屬費用和出口項下的佣金(規定比例以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從屬費用,持(一)至(三)項規定的有效憑證或有關批准文件;
(四)從保税區、保税庫購買商品以及購買國外入境展覽展品的用匯,持(一)至(三)項規定的有效憑證;
(五)專利權、著作權、商標、計算機軟件等無形資產的進口,持進口合同或協議;
第二
(二)經國務院批准的免税品公司按規定範圍經營免税商品的進口支付;
(四)民航、海運、鐵道部門(機構)支付國際營運人員伙食、津貼補助。
(五)郵電部門支付國際郵政、電信業務費用。
第三
(一)超過規定比例的預付貨款、佣金;
(二)轉口貿易項下先支後收發生的對外支付。
第四
四、財政預算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按《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辦理。
第五
售匯相關數據
2019年5月2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4月,售匯10919億元人民幣(等值1626億美元),同期,截至4月末,未到期售匯6151億元人民幣,未到期淨售匯2265億元人民幣;數據還顯示,2019年1至4月,累計售匯40969億元人民幣(等值6080億美元),同期,累計遠期售匯簽約1557億元人民幣。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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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4月銀行結售匯逆差1344億元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