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獎法治獎
鎖定
- 中文名
- 唐獎法治獎
- 類 別
- 獎項
唐獎法治獎授予對象
基於人生而平等之信念,個人,包括國家和國際組織,皆受法律之規範。唐獎提倡法律應兼顧正當程序與實體正義,為和平、人權、永續發展而奮鬥,以追求人類及自然之共同福祉為最高目標。唐獎所設置之法治獎,系獎助對法治理念或實踐有創新,進而對法治之實現貢獻卓著之個人或機構。
唐獎法治獎評選流程
唐獎之提名及評選工作,除本會董事會另有決議外,應依下述時程辦理完成:
1.唐獎頒獎年前一年5月:唐獎評選委員會應於本月內寄發提名邀請函予具有提名資格之個人或機構。
2.唐獎頒獎年前一年9月30日:接受提名截止日。
3. 唐獎頒獎年4月底:唐獎評選委員會應整理過濾提名數據後,依客觀評選標準決定最後至多三名候選人,並提交最終得獎人名單暨其詳細報告資料予本會董事會。
4.唐獎頒獎年5月:本會董事會決定得獎人。
5.唐獎頒獎年6月18日:本會公佈唐獎得獎人。
唐獎法治獎歷屆得主
屆次(年份) | 姓名 | 國籍 | 獲獎原因 |
第一屆(2014) |
- 參考資料
-
- 1. 提名及評選辦法 .財團法人唐獎基金會 [引用日期2014-09-18]
- 2. 余英時在台領取“唐獎”:別墜入中國中心論的老陷阱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