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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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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
出    處
《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散文

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作品原文

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見性者曰興果禪師。師姓成,號神湊,京兆藍田人。既出家,具戒於南嶽希操大師,參禪於鍾陵大寂大師,志在《首楞嚴經》,行在《四分毗尼藏》,其他典論,以有餘力通。大曆八年,制懸經、論、律三科策試天下僧,師中等得度,詔配江州興果寺。後從僧望,移隸東林寺,即雁門遠大師舊道場,有甘露壇、白蓮池在焉。師既居是寺,興佛事。元和十二年九月七日遘疾,二十六日反真,十月十九日遷全身於寺道北雁門墳左,春秋七十四,夏臘五十一。至乎哉!師本行也,以精進心,脂不退輪,以勇健力,撾無畏鼓。故登壇進律,鬱為法將者,垂三十年,領羯磨會十三,化大眾萬數。儀範所攝,惠用所誘,貴高憎慢,罔不降伏。其威重如是。自興果起東林,一盂齋,一榻居,衣麻寢菅,如坐漆室(一作七寶)。繇是名聞檀施,來無虛月,盡歸寺藏,與大眾共之。迨啓手足,目(一作日)前無長物。其簡儉如是。師心行禪,身持律,起居動息,皆有常節,雖Ё寒隆暑,風雨黑夜,捧一爐,秉一燭,行道禮佛者四十五年,凡十二時,未嘗闕一。其精勤如是。師既疾亟,四大將壞,無戀著念,無厭離想。郡太守、門弟子進醫饋藥者數四,師頷之雲:“報身非病,焉用是為?”言訖趺坐,恬然就化。其了悟如是。門人道建、利辨、元審、元等,封墳建塔,思有以識之,以先師嘗辱與予遊,託為銘碣。初予與師相遇,如他生舊識,一見欣合,不知其然。及遷化時,予又題四句詩為別,蓋欲會前心,集後緣也。不能改作,因取為銘曰:
本結菩提香火社,共嫌煩惱電泡身。不須戀戀從師去,先請西方作主人。 [1] 

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787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