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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寶鍔

鎖定
唐寶鍔(1878-1953年),族名宗鎏,字秀鋒(秀豐),香山縣上恭都唐家村(今珠海市香洲區唐家鎮)人。清光緒四年(1878)三月十四日出生於上海。光緒二十二年(1896)考派往日本官費留學。光緒二十五年(1899)畢業即任代理長崎領事官,光緒二十七年(1901)調東京公使館任館員。光緒三十一年(1905)獲早稻田大學學士學位回國,經朝考一等,賜進士,授翰林院檢討。12月以參贊銜隨載澤赴日考察政治。光緒三十二年至宣統三年(1906-1911)任陸軍部首席參事官,起草陸軍刑法。辛亥革命成功後,在南北和會中任北方代表唐紹儀的秘書長。以後任國會議員。1925年北洋政府解散國會,即退出政壇,從事法律工作,在北京、天津開設律師事務所。1953年病故於天津。翻譯著作有《東語正規》初版、再版,《日本警察法令提要》等共20種。 [2] 
(概述圖來源 [3] 
中文名
唐寶鍔
別    名
宗鎏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878年3月14日
逝世日期
1953年
職    業
律師
出生地
上海
代表作品
《東語正規》

唐寶鍔人物生平

唐寶鍔1878年出生於上海。1896年初,回鄉考中秀才。此時恰值清廷總理衙門選派留日學生,唐寶鍔應試入選。於1896年農曆三月派往日本,是為清廷官費赴日的第一批留學生,共13人。唐寶鍔時年18歲,是其中最年輕的。 [4] 
當時的駐日公使裕庚把這批留學生的教育事務委託給日本內閣的外務大臣兼文部大臣西園寺公望(西園寺公一的祖父),西園寺又委託給東京高等師範學校的校長嘉納治五郎。嘉納認為這些中國學生的日語水平太差,無法安排在日本正規學校中學習,就以私人名義為這些學生辦了一個特別班,取名“亦樂書院”,並派本多增次郎為監督教授。學習的課目以日語為主,兼學數理化。由於種種原因,13人中先後有6人中途回國,3年後有7名留學生畢業,唐寶鍔名列第一。嘉納以個人名義發給畢業證書。嘉納認為其實際程度相當於附屬中學三、四年級的水平。 [4] 
1899年唐寶鍔從亦樂書院畢業後,被清廷任命為駐長崎領事館代理副領事,時年21歲。1901年唐寶鍔調往清廷駐東京公使館任職。因唐寶鍔日語極好,每逢清廷官員訪日,都充任翻譯。 [4] 
當時,中國官費、自費留日學生已增至萬人。1902年嘉納把亦樂書院發展為“弘(宏)文學院”,接納了大批中國留學生。唐寶鍔因在1899年曾與戢翼翬合著專門為中國人學習日語的《東語正規》一書,又與嘉納有師生之誼,被聘兼任弘文學院講師。當時黃興、周樹人、魯迅、陳獨秀等均在弘文學院學習。 [4] 
唐寶鍔在公使館任職期間,還在東京早稻田專門學校的邦交行政科學習國際法。1903年從專門學校畢業後,又升入由專門學校升格而成立的早稻田大學,在政治經濟部學習法律,並於1905年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是中國最早在日本取得學士學位的留學生。同時畢業的中國留學生還有先去日本的金邦平。 [4] 
唐寶鍔從早稻田大學畢業後回國,於1905年6月參加清廷對留學生的第一次殿試考核。以後,這種殿試成為定例,是為中國傳統科舉考試的一個改革。根據所學,唐寶鍔的試題有兩個,一箇舊式題目是“楚莊王日訓國人申儆軍實諭”,另一個新式題目是“兩國交戰,局外之國不得干預,謂之局外中立。局外中立國與交戰國之間,其權利義務若何?試據學理,並參考各國成例而詳論之”。這次殿試,金邦平、唐寶鍔等八人給予一等進士出身,賞給翰林院檢討銜。張鍈緒曹汝霖、錢承鍈、胡宗瀛、戢翼翬等六人給予二等進士出身。另有陸宗輿等人給予舉人出身。 [4] 
1905年,清廷為實行“預備立憲”,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唐寶鍔以參贊銜隨鎮國公載澤赴日考察。於1906年元旦拜會日本明治天皇,天皇安排在鳳凰閣設宴接待。元月初二,侍從長、陸軍大將岡澤精代表天皇贈載澤、使臣及參隨人員勳章,唐寶鍔獲五等勳章一枚。元月初三,日本內閣派法學士穗積八束介紹日本憲法、大藏省主計局長荒井賀太郎介紹日本財政沿革,由唐寶鍔口譯,錢承鍈記錄。載澤離開日本後,唐寶鍔等九名參隨人員奉命留下,繼續考察,唐寶鍔曾寫出多篇考察報告。後來,1920年唐寶鍔又率視察日本記者團第三次赴日,1922年為參加和平博覽會第四次赴日。 [4] 
1906至1911年期間,唐寶鍔在清廷歷任北洋司法官養成學校監督(校長)、洋務局會辦(副局長)、陸軍部一等首席參事官(負責起草陸軍刑法)、川粵鐵路局督辦等職。 [4] 
1911年辛亥革命時在南北議和會議中,唐寶鍔曾任北方總代表唐紹儀的參贊(機要秘書)。1911至1924年,曾任國會眾議院議員、大總統府顧問、直隸都督府顧問、外交科長、綏遠將軍署高等顧問、榮旗墾務督辦署秘書長、歸綏警務處處長等職。在此期間,唐寶鍔在仕途上無甚進展,和他同科考取一等進士的金邦平、二等進士張鍈緒、曹汝霖、胡宗瀛、舉人陸宗輿等曾在北洋政府任要職,而唐寶鍔在北洋政府只擔任一些虛職。因此,1925年解散國會後,唐寶鍔即退出政界。 [4] 
唐寶鍔於1925年退出政界後,在天津、北京兩地開辦法律事務所,開始了他20年的職業律師生涯。唐寶鍔曾在全國律師協會(公會)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執行委員、會長,在法律界有一定地位,是中日之間的法律問題專家,天津有名的大律師。曾被聘為北寧鐵路局的法律顧問。另外,唐寶鍔還與日本法學士大木千一律師合辦“中日法律聯合事務所”,共同努力,解決了一些中日之間的法律事件。抗日戰爭爆發後,大木律師於1939年“奉調回國”,聯合事務所停辦。 [4] 
1925年唐寶鍔在天津河北四馬路購地一畝七分,築房定居。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唐寶鍔全家遷至特別一區福州路租房居住。原河北四馬路舊居空閒。1938年日本商人強佔舊居的一部分開辦橡膠廠。唐寶鍔雖然身為著名大律師,又與日本律師大木千一有深交,但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唐寶鍔經多方努力,也未能使日商遷出舊居。不久,大木律師又“奉調回國”,這些事對唐寶鍔在精神上是個很大打擊,因此曾患大病,幸賴氣功治癒。抗日戰爭勝利後,該橡膠廠的設備被作為敵產拍賣。該設備被榮子正購得,繼續辦橡膠廠。唐寶鍔無力使橡膠廠遷出舊居,而只能收取低廉的房租。1953年唐寶鍔病逝,終年75歲。 [4] 

唐寶鍔主要作品

唐寶鍔在留日學習、考察政治和回國後,寫了許多有關法律方面的著作和譯著,較詳細地介紹了日本的法律制度。這對於民國初期的法制建設有一定貢獻。他的著作計有:
1.《東語正規》
2.《再版東語正規》
3.《日本警察法令提要》(譯著)
4.《日本礦律》(譯著)
5,《日本礦砂採取法》(譯著)
6.《日本刑法註釋》
7.《日本刑事訴訟法註釋》
8.《憲法訪問錄》
9.《司法訪問錄》
10.《鐵道訪問錄》
11.《漢譯鐵道制度彙編》
12.《教育制度訪問錄》
13.《日本陸軍刑法》
14.《日、英、美、德、法、比六國司法制度》
15.《日本明治維新概要》
16.《歐戰中立條例補遺》
17.《中國與國際法之關係》
18.《清朝司法辯言》
19.《司法改良意見書》
20.《中華民國黨派沿革考》
21.《朝考卷》(殿試答案) [4] 

唐寶鍔親屬成員

唐寶鍔祖籍廣東省香山縣唐家村(今屬珠海市唐家鎮)。唐寶鍔是子英房第二十一代,與近代名人唐紹儀同屬一房,是唐紹儀的侄輩。唐寶鍔的父親唐昭航,字芝耘。唐家村當時有唐廷樞是英國怡和洋行買辦、唐翹卿是上海匯豐銀行買辦、唐瑞芝是俄國漢口阜昌洋行買辦,並且都是上海茶葉公所董事,因而有“買辦世家”和“茶葉世家”之稱。唐昭航也在上海經營茶葉,並參加唐廷樞等人的地產業投資,是唐家村“買辦世家”和“茶葉世家”的主要成員之一。昭航逝世後歸葬家鄉,墓冢及墓碑今仍保存完好。他生有13子11女,有多人出洋留學,後代分佈於海內外。唐寶鍔是昭航的第四子,他的夫人黃佩文,原籍在中山翠亨村。唐寶鍔生有5子2女,唐嘉裝是其長子。 [4] 

唐寶鍔後世紀念

唐寶鍔故居位於唐家灣鎮唐樂社區後樓巷7號。始建於清同治年間,1950年曾部分作解放萬山羣島部隊的駐地。坐西北向東南。由東西兩座構成,佔地面積約415平方米。西座面闊五間,捲棚頂走廊,前設天井,左為門樓,右為廚房。東座由主樓、副樓和門樓組成,主樓面闊兩間,二進。東西座由巷道相連。故居為中西合璧二進二層府第,有雕花封檐板、灰塑、彩畫的門樓和花崗石鋪砌的天井,室內有精美的漆金掛落、玻璃彩窗、壁畫。唐寶鍔(1875-1908)是中國第一批留日學生,早期法學家、中國律師協會創辦人。唐寶鍔故居又名“太史第”,得名於唐寶鍔是清光緒年間的“洋進士”。唐寶鍔故居建築結構緊湊,室內裝飾精美,具有典型的嶺南建築特徵,有重要的建築和藝術價值,是研究唐寶鍔生平的重要實物資料,於2011年11月公佈為珠海高新區不可移動文物,2012年7月公佈為珠海市不可移動文物。 [1] 
參考資料
  • 1.    唐家灣名人故居  .珠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2018-12-12[引用日期2024-01-09]
  • 2.    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編.中山市人物誌.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2:101
  • 3.    唐士文著.中國唐氏人文薈要.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7:220
  • 4.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東文史資料 第63輯.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