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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商務局

鎖定
哈爾濱市商務局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機構,辦公地址位於哈爾濱市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 [1] 
中文名
哈爾濱市商務局
辦公地址
哈爾濱市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
性    質
政府機構

哈爾濱市商務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國內外貿易及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文件,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全市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三)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全市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四)執行國家、省多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組織參加國際經貿活動,參與多邊經貿談判並處理國際地區間經貿關係中涉及我市的相關事務;負責全市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五)負責全市進出口商品宏觀管理,辦理對外貿易經營等備案登記;負責外商駐哈代表機構的管理;組織指導境內外有關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工作。
(六)牽頭擬訂我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七)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配合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八)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實施“走出去”戰略,牽頭擬訂我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九)擬訂與毗領國家經貿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負責我市與俄、東北亞地區多邊、雙邊經貿會議活動的組織與銜接工作。
(十)執行國家制定的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參與組織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授權機構進行磋商洽談活動;負責我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
(十一)負責市水、陸、空口岸管理工作;牽頭擬訂口岸管理相關政策、措施。
(十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的改革和商貿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三)負責編制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商貿服務業健康發展;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負責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選址的審核;組織實施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投資項目;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十四)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酒類、肉類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特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指導區、縣(市)商務工作。
(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哈爾濱市商務局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寧
黨組成員、副局長:耿國林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商務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門長青 [2] 
副局長:嵇景巖(試用期一年,任職時間2021年12月16日) [3-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