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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

鎖定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是主管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
地理位置
哈爾濱市
教    師
7260人
性    質
政府部門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簡介

哈爾濱市南崗區是黑龍江省的教育大區、教育強區。2012年擁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77所,其中小學46所,初中26所,九年一貫制學校5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91276人,教師7260人,教師學歷達標100%,區級以上骨幹教師佔教師總數的37%。
“十一五”期間,就先後榮獲全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地區、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區、全國區域教育發展特色示範區等國家級榮譽12項,省市級榮譽50餘項,召開全國現場會5次、省、市級現場會36次,在全國會議上介紹經驗7次,在省市級會議上介紹經驗45次。 [1]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北京街100號 [2]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領導班子

局長、黨委副書記——周連華: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主管組織部、人事科、計財科、辦公室工作。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慧莉:協管組織部、人事科工作;分管紀檢監察科、工會、團委、關工委、機關黨委工作。
副局長——石曉薇:主管房產科、體藝科、校外辦(少年宮)工作。
教育督導室主任——李濤:主管督導室、技術裝備科、離退休辦工作。
副局長——劉雲鵬:主管中教科(教育教學)、招生辦、進修學校工作。
副局長——韓曉華:主管初教科(教育教學)、成人教育科、進修學校(小學部分)工作。
副調研員——薛傳海:主管信訪安全科、保健所工作;協管辦公室(宣傳信息中心)工作。 [3]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辦公室

一、承辦領導集體決策和領導同志個人交付辦理的事項,上級辦公部門交辦的事項及同級各職能部門和下級單位轉辦的事項。
二、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物(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檢查和督促決議執行等事項)及生活管理事務。
三、負責機關機要工作、保密工作、檔案工作。
四、負責機關新聞宣傳、教育信息採集、編寫、報送工作。
五、負責機關史志、年鑑、大事紀工作。
六、協調、安排領導的工作,活動日程。與上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各科室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七、協調領導瞭解綜合情況,瞭解掌握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貫徹執行情況。
八、向領導傳遞和反饋各方面的信息,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
九、協助領導搞好各方面的工作聯繫。
十、主持機關黨務的全面工作。 [4]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安全科

負責督促、檢查所屬學校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工作;指導檢查所屬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組織指導所屬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應急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等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指導所屬學校保衞人員的安全保衞工作;承擔全區中小學校校園安全及周邊治安秩序綜合治理的協調工作;協調全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治理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系統內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省、市、區信訪部門的各項工作。 [5]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組宣部

組織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制定幹部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組織工作目標和計劃。
二、負責組織實施公開選拔聘任中小學校領導幹部競聘工作;負責校級後備幹部的培養、教育以及宏觀管理工作;協助區教師進修學校制定中小學校長培訓計劃;對黨政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
三、負責對中小學校幹部和領導班子進行監督、考核,及時向教育局黨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負責辦理管理的幹部任免、審批手續;承辦管理的幹部調動和安置事宜;負責辦理管理的幹部誡勉、離任審計等手續;負責幹部的檔案管理及統計工作。
四、負責推薦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專門人才,並協助上級組織部門管理優秀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聯繫和組織優秀專家、專業技術拔尖人才開展活動。
五、負責制定黨建工作計劃,指導基層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黨組織和黨員“三先三高兩創”活動;指導基層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組織開展黨建理論研討活動,總結和推廣基層黨建工作的新經驗。
六、負責組織發展工作;負責優秀共產黨員、模範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黨組織電子信息管理及統計工作;負責接轉組織關係。
七、承辦教育局黨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宣傳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制定宣傳計劃,安排和指導基層學校的政治理論學習;制定教育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
二、制定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評估制度和辦法,定期進行督促與檢查;注重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優秀教職工和先進集體的宣傳工作。
三、與有關部門共同加強校園文化建設,負責中小學校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四、負責反邪教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統戰和僑務工作。
五、負責政工職稱的申報、審核及初級評審工作。
六、承擔黨委和上級有關部門佈置的工作。
德育辦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各中小學校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積極宣傳學校德育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區中小學德育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評估全區中小學校德育工作;每年召開一次全區教育系統學校德育工作會議;做好德育課題研究組織工作,及時召開德育工作研討會或者班主任工作研討會。
三、負責會同有關方面抓好德育隊伍建設工作;協助教師進修學校組織好德育幹部的培訓。
四、負責德育骨幹教師評選工作;負責德育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三好學生”、優秀班主任、轉化後進生先進個人等表彰獎勵工作。
五、在市、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及市教育局德育辦的指導下,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配合做好中小學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抓好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質教育、法制教育、勞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六、負責與德育相關的社會實踐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七、承辦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人事科

負責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人員調配初審、年度考核、退休審核、教師聘任、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統籌協調全區教育系統獎勵評優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教師隊伍繼續教育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負責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工作。 [7]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計財科

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區屬學校及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貫徹執行。負責協調溝通上級部門對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指導,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各單位的財務工作的管理。
2、負責教育系統區屬學校及局直屬單位的預算(財政口徑)、教育系統區屬學校及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月報、教育系統區屬學校及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季報、教育系統區屬學校及局直屬單位的決算(財政口徑);負責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教育經費統計彙總由市教育局組織,數據上報國家教育部,相當於教育口徑決算。
3、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負責教育系統本級賬目管理(二級預算單位)工作。負責彙集歸總上級及同級各類撥款及收入。負責按照教育局的指示將各類款項分解下撥到基層單位。
4、負責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物品採購審批、招標手續,規範固定資產帳目,辦理固定資產核增核減手續。
5、負責系統內部區屬學校及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的組織、協調與督導工作。
6、負責中小學校的收費審核批覆,督查區屬中小學校的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執行情況。
7、負責南崗區“國家基礎教育統計”法表的組織、採集、審核、彙總、編報等工作。負責區屬學校及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家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與彙總。
8、負責區屬學校“國家助學”的組織、評審、公示、彙總和上報工作。“國家助學”包括農村及城市低保學生免費教科書發放工作、高中助學金髮放工作、進城務工家庭困難農民工子女助學金髮放工作、特殊教育學校學生補助發放以及中職助學金的發放。負責規範助學金審批發放的管理辦法,使助學工作健康發展;負責“國家助學”的宣傳工作,強化育人教育。 [8]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中教科

1、監督、檢查所轄初中、高中、職業高中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情況;監督、檢查、指導學校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等工作情況,每學期對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進行全程調研。
2、在視導工作中,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依法行政;積極引導學校尊重教育規律,規範辦學行為。
評價學校管理、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反映基層學校的意見要求;對工作中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有計劃的列席學校行政會議、校務會議等,做到視導明確、內容充實、指導得力、效果突出。
4、保證深入基層的時間,做到深入研究、勤于思考,注意發現和培養典型、總結經驗,積極深化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
5、負責小學升初中錄取工作;初中升高中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職業高中職業技能考核、初中部分學科學業考試等考務工作;負責初、高中學籍管理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9]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初教科

一、對區屬各小學校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有關文件精神。
二、檢查、指導區屬各小學校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認真執行課程計劃。
三、監測區屬各小學校的教育管理及其教學質量。善於發現學校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幫助其分析原因,提出解決的建議與方法。對於本科室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反映給相關部門或領導,提出有參考價值的意見或建議。
四、組織做好一年一度的義務教育階段小學招生工作。
五、檢查、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幼兒園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的情況。評估幼兒園的辦園水平及辦園質量。
六、依據《幼兒園管理》相關規定,審批民辦幼兒園。規範民辦幼兒園的管理。 [10]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體衞藝科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以及上級有關部門關於學校體育、衞生、藝術、國防教育的方一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國防教育的教學、教研教改、隊伍建設、設施設備建設工作:負責全區體育工作,制定體育規劃和實施,組織各項體育比賽活動;制定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負責組織中小學開展體育、衞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選拔培養體育、藝術後備人才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體育工作:
1 、體育課的教學檢查、評估、指導。
2 、體育場地、器材管理、檢查指導。
3 、校園體育活動;含大課間、陽光體育運動等。
4 、組織各級各項體育競賽、訓練工作。
5 、體育教師培訓;課餘訓練和裁判培訓等。
6 、落實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執行和監測、抽測仁作。
7 、國防教育的檢查與指導。
(二)藝術工作:
l 、音美教師的業務培訓。
2 、組織全區中小學生的藝術展演工作。
3 、抓好音美教師的課堂教學工作。
(三)衞生工作:
l 、預防和控制常見病的發病率。
2 、預防近視眼的發病率工作。
3 、學生體質健康工作。 [11]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科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行風建設及專項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
1、協助教育局黨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全系統各級黨組織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
2、監督檢查教育系統各單位、黨組織、領導幹部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依法行政的情況,對教育系統組織的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招生考試、大宗物資採購和基建工程項目招投標等重要事項實施行政監察。
3、受理對教育系統黨組織、黨員、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不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檢查和監察對象的申訴。
4、調查和處理教育系統黨組織、黨員、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和案件。
5、負責教育系統的行風建設,專項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6、檢查、指導全區中小學校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12]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工會

一、組織教職工開展“三育人”以及“樹創獻”、“三大工程”活動。
二、指導教職工參與本學校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加強工會的四項職能工作建設;抓好學校教代會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做好對基層工會組織的監督、評估、檢查。
三、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對侵犯教職工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
四、關心教職工生活,做好送温暖工作、學校小福利設施建設和教工療休養工作。
五、負責區以上勞動模範評選、推薦工作。
六、負責女工和計劃生育工作。
七、開展教工文體活動。隔年一次教工運動會、一次教工文藝匯演。 [13]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團委

1、負責區教育局所屬單位共青團和少先隊的組織、思想建設工作。
2、負責團隊幹部的培訓工作。
3、抓好團的自身建設。建立健全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基層團組織開展團隊活動。
4、指導檢查基層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的基礎建設、團務工作、團隊活動開展情況。
5、認真履行教育法規,代表、維護和關心青少年的正當權益,依法保護所屬單位青少年合法權益。
6、積極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和校園文化活動,積極創造條件,滿足青少年學生的成才要求。 [14]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督導室

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的工作進行督導;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能情況進行督導;監督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教育經費的投入、管理和使用;對學校的辦學條件、教師隊伍建設、素質教育實施、教育教學管理、辦學效益等進行科學的指導、規範和評估;監測評估學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學質量和教育發展水平;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的語言文字工作。 [15]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成人教育科

1 、依法對南崗地區民辦(非學歷)學校監督和價理。
2 、審核、實地考察街道辦事處受理的民辦學校申請材料和力、學場地、設備。
3 、根據 《 哈爾濱一市民辦學校評估標準 》 對全區民辦學校進行評估飛。
4 、組織民辦學校校長培訓、教師培訓、管理人員培訓 。
5 、協調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辦學行為。 [16]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離退辦

一、負責檢查和指導本系統離退休教職工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系統內離休教職工公費醫療審核工作。
三、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刊物徵訂和發行工作。 [17]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房產科

南崗區教育局房產管理科主要是對南崗區城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舍維修、新建和房地產管理及對鄉鎮公辦中、小學校校舍的使用管理。
一、房地產管理
1、負責對全區城市公辦中小學校的土地、校舍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其合理、安全使用;
2、協助市教育局進行全區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土地、校舍的產籍管理;
3、協助市教育局對教學用房、教學輔助用房等改變用途的初步審批;
4、負責對全區城市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園綠化工程的檢查、指導;
5、負責全區農村中、小學校舍的使用管理。
二、基建工作
1、負責全區城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新建、擴建、翻建、改建工程的前期手續的辦理及質量監督;
2、協助市教育局完成中、小學校配套建設、拆遷還建工作;
3、負責區自籌資金新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三、維修工作
1、負責全區城市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舍維修項目的實施;
2、負責全區城市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採暖鍋爐、供水系統等基礎設施的維修,保證其正常運行;
3、指導學校做好校舍及基礎設施的中、小型項目的維修工作;
4、建立、建全校舍維修檔案。
四、住宅管理
負責全區中、小學校教職工的貨幣化分房的調查摸底工作。 [18]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勤工技術科

(勤工儉學技術裝備科)
1、按照《教育法》的規定,依法開展勤工儉學、興辦校辦產業的執法職能,確保國家相關政策在具體工作中予以落實;
2、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學校後勤工作管理、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技術教育)、勞動基地建設等方面工作的規劃、協調、指導、服務管理和監督;
3、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實驗室、專用教室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的建、配、驗收、管、用及專業教師管理人員的技術指導與培訓;
4、負責教育市場規範和開發工作的管理;
5、負責校辦企業改制和教育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6、負責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19]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招生辦

一、負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
二、負責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
三、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四、負責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工作。 [20]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少年宮

校外辦、少年宮的主要職能是領導、組織、協調全區的校外教育工作,發揮校外陣地“活動中心、培口中心和指導中心”的作用,成為全區發現和培養藝術人才的搖籃。具體職能如下:
一、積極開展校外活動,如校園藝術節和冰雪節活動、安全教育、科普活動、環保活動等,調動廣人學生參與,開闊學生的視野,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學生的安全、環保等意識和創新能力,豐富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
二、開設不同類型的特長培訓班,以挖掘學生的潛能、發展學生的特長、培養學生的藝術素質,成為我區培養藝術人才的基地。
三、作好“小白鴿”藝術團的組織、培訓、競賽等活動,經常開展公益性演出活動,加強與國內外藝術團體的交流,為各級藝術學校、藝術團體培養和輸送人才。
四、開展家長學校、社會教育問題的調研工作,指導基層學校辦好家長學校。
五、協調、指導基層學校搞好軍警民共建工作。
六、組織開展校外教育、社區教育理論的研究活動。 [21]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保健所

一、調查研究本地區中小學體質健康狀況。
二、開展中小學常見病的預防與矯治。
三、開展中小學生衞生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
四、開展學校傳染病的防控。
五、開展中小學生健康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健能力。
六、指導監督學校的食品衞生安全工作。
七、改善學校衞生環境和教學衞生條件。 [22]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進修學校

視導、督導教育教學工作。 [23-24] 

哈爾濱市南崗區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1月,入選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 [2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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