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和亲
- 别 名
- 和戎
- 拼 音
- hé qīn
- 注 音
- ㄏㄜˊ ㄑㄧㄣ
- 类 型
- 针对敌对的民族
- 动 机
- 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强弱
- 评 价
- 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
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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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作为历朝民族总政策的一个组成部洪试分和良几墓一种民族关系雄蜜罪迁的表现形态,贯穿于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对历史发展有着桨提或隐或显的影响赠料订。 [2]
引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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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睦相亲。
《对贤良文学策》:“百姓和亲,国家安宁。”
2.指两国彼此友好亲善。
3.指互相结成友好关系。
《古今小说·晏平仲二桃杀三士》:“今臣特来讲和,王上可亲诣 齐国和亲,结为唇齿之邦。”
4.指封建王朝利用婚姻关系与边疆各族统治者结亲和好。
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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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1
当时所谓“和亲”是指两个对立民族停止战争,捐弃仇怨,转而建立和平、友好、亲睦的关系,这不是自然形成的形态,而是经由两个民族的政治、军事当局协商并用正式条约(口头或文字)规定了的一种民族关系形态。
定义2
和亲是指两个不同民族或同一种族的两个不同政权的首领之间出于“为我所用”的目的所进行的联姻,尽管双方和亲的最初动机不全一致,但总的来看,都是为了避战言和,保持长久的和好。
定义3
定义4
其一,西晋已经出现的,把两个异族政权之间的联姻视之为和亲的认识观念在隋唐时期已被深化与普遍接受,如唐代史学家房玄龄就把匈奴族沮渠蒙逊与鲜卑乞伏炽磐之间的联姻称为“和亲”。鲜卑族的南凉主秃发乌孤派使者到鲜卑族的西秦主乞伏乾归处请求联姻称为“来结和亲”。
和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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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概述
对我国历史上各朝统治者对外族和外国之间的“和亲”,史学界长期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持否定态度,认为和亲是一种屈辱妥协。另一种意见与此相反,认为和亲是封建社会维持民族友好关系的一种最好办法,它导致民族间的和解,加强了民族间的交流和了解。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对和亲既不能全面肯定也不应全面否定。如西汉初期的和亲,此政策也为汉匈关系的缓和与自秦末以来年年战乱而衰败的国力的复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后面的反击匈奴做了铺垫。汉朝统治者拿出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放在了民生与经济的复苏上。至汉武帝时期国力充足开启全面反攻匈奴,扭转了汉匈态势。和亲从根本上来说,是为历代统治者自身的统治目的服务的,但客观上或多或少地有利于缓和国内的民族矛盾,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对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着一定的作用。再有一种意见认为,应将和亲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
纵观中国历史,和亲是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据史书记载,早在周襄王(公元前651年——619年)时期,襄王欲伐郑,故娶狄女为王后,与戎狄兵共伐郑。这是历史上较早出现的和亲事件,此后汉唐直至明清,和亲之举不绝于书。尽管这些和亲有的出于被迫,有的出于自愿,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和亲作为一种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手段和策略,往往被统治者不断使用,其间的原因就在于大多数和亲都会有一定成果,或可暂时推迟战争的爆发,或可表示对对方的友好和笼络,客观上又能促进和亲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互动和交流,但这并不表明历史上的一切和亲都是积极的、被肯定的,而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加以具体分析。
类型
崔明德先生在《中国古代和亲史》一书中,按照和亲的功能和性质,把之分为七个类别:一是安抚型;二是结交军事同盟型;三是以分化瓦解少数民族政权型;四是借兵及酬恩报德型;五是发展关系型;六是巩固盟好型;七是以满蒙联姻为代表的政治联盟型。 [2]
高文德先生则就和亲的具体历史背景、缘由、目的,把古代的和亲分为两个敌对政权之间的和亲、为孤立敌国结盟友国的和亲、为借外援平息内乱的和亲、对臣服者的和亲、为笼络羁糜边地民族的和亲等几个类别。 [2]
我们还可以从和亲双方所代表的政治利益集团,把古代的和亲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和亲,如汉与匈奴、乌孙,唐与吐谷浑、突厥、吐蕃、南诏、契丹、回鹘的和亲。二是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如西汉时匈奴与乌孙、车师之间的和亲;魏晋南北朝时期,拓跋部与宇文部、铁弗部、前燕的和亲。三是两个区域性的地方政权之间的联姻。如前秦与西秦、北魏与后秦、北魏与北凉的和亲。四是地方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如北周与突厥的和亲。 [2]
动机
从和亲的动机来看,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以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强弱为出发点来决定是否和亲。这一点又包含了两种情况:一是当中原王朝实力薄弱时期,为了边境安宁和休养生息,不得不与敌人和亲,如汉初刘邦与冒顿单于的和亲;二是当中原王朝势强力大时,少数民族为了寻求中原王朝的认可和支持,或由于向往中原先进生产及生活方式,主动向中原王朝请婚,如西汉中后期的南匈奴和唐代西突厥的多次请婚。
经济
在经济方面,相关的互市等活动非常频繁,必然会促进官方贸易和双方经济的发展,出嫁公主在和亲过程中还带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和生产工匠以及农作物稻种、农业器具等,又为北方少数民族的农业发展提供了条件,补充了他们单一脆弱的牧猎经济,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由游牧经济向定居经济的转化,缩短了北方少数民族同汉族间在生产生活上的差距。而北方少数民族的畜牧经济,如养马技术和养马业等,又丰富和充实了中原地区的经济。
文化
在文化方面,和亲的影响是双向的,和亲公主带去的不仅是丰厚的财物,还有中原的文化影响。中原王朝文化也受到北方民族文化影响,在汉代的石刻艺术上,可以发现许多受到匈奴游牧生活题材和风格的影响的石刻,今陕西兴平县汉茂陵附近的霍去病墓前就有有关匈奴的巨型石刻,可见汉匈人民之间文化上的交流和联系。从中原王朝对少数民族的影响来看,在唐代交河公主曾向安西都护杜进宣教,说明宗教方面受到了和亲公主的影响。
历史作用
在政治方面,恩格斯在论述中世纪封建主之间的联姻现象时就指出:“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借一种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事实上,“和亲政策”正是为了达到这样或那样的政治目的而出现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和亲也是一种政治行为,就积极意义来看,这种行为不但会带来和亲双方的友好相处,也在很多时候维护了中原王朝大一统的局面,如西汉中后期的和亲,汉元帝将王昭君嫁给南匈奴首领呼韩邪,后在汉灭北匈奴之战中南匈奴也立下了战功。不但结束了匈奴多年的分裂和战乱,而且为中原王朝的大一统奠定了基础。李唐王朝与东突厥阿史那社尔的联姻也是代表性的例子。阿史那社尔与衡阳公主结婚后,在唐与周边的多次战争中屡立战功,有力地维护了唐朝的统一。此外,通过和亲加强了和亲双方的交流,使当时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必然产生对中原先进制度的向往,促使一些少数民效仿中原的制度。据《阙持勤碑》和《芯伽可汗碑》记载,突厥伯克就曾弃去本民族称号,采用唐朝称号,而且各地都推唐天子为天可汗,实行唐的法度。
评价
总之,和亲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因此我们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来客观的评价它。无论统治者实行和亲时的主观愿望如何,多数中原王朝同北方民族之间的和亲结果都导致了中央政权和北方民族政权之间的和平交往的关系。
在客观上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融合,对北方少数民族来说,凡主动要求和亲者,通常都是对中原王朝的一种向往和钦慕,是对先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先进文化的趋同,这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一种体现。
和亲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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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
汉朝和亲列表:
十六国
南北朝
隋朝
唐朝
五代十国
西夏
辽朝
元朝
汪古部
亦怜真公主嫁汪古部首领孛要合之孙囊家台(未知)
回鹘公主嫁汪古部首领孛要合之孙丘邻察(宗王阿只吉女,亲王女孛儿只斤氏)
速哥八剌公主嫁汪古部首领马札罕(宗王晃兀帖木儿女,亲王女孛儿只斤氏)
吉剌实思公主,封赵国公主嫁汪古部首领阿剌忽都(不知)
难公主嫁汪古部首领马札罕(宗王晃兀帖木儿女,亲王女孛儿只斤氏)
畏兀儿
也立安敦公主嫁畏兀儿亦都护阿尔忒的斤(成吉思汗女,皇女孛儿只斤氏)
八卜叉公主嫁畏兀儿亦都护纽林的斤(窝阔台孙女,不鲁罕公主妹,孛儿只斤氏)
雪雪的斤公主嫁畏兀儿亦都护雪雪的斤(不知)
高丽
也速真公主嫁高丽忠宣王(不知)
吐蕃
布达干公主嫁吐蕃白兰王(不知)
清朝
中国和亲史到了清代才达到顶峰,虽然很难做出精确统计,但据秦永洲和华立的统计,自天命初到乾隆末下嫁到外藩蒙古的,“从公主到乡君就有70余人之多。见诸《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额驸有69人,八旗中的尚不在内”;“嘉道年间,科尔沁、敖汉、巴林部共公主子孙、台吉、姻亲3000余人,这在人口稀少的蒙古族是相当客观的数字。自天命初到乾隆末下嫁到外藩蒙古的公主、格格共有公主22人、郡主21人、县主6人、郡君9人、县君7人、乡君6人。据道光年间的统计,当时科尔沁达尔汉王旗下有公主子孙台吉、姻亲台吉共2000人,土谢图王旗下公主子孙台吉500余人,敖汉旗下有600余人,巴林旗下有17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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