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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

鎖定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現任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主任:焦鴻 [2] 
中文名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
外文名
Urban Overall Development Office of Hohhot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焦鴻 [2]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實施西部城區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戰略總體要求,負責組織研究西部城區未來城市發展的戰略定位、空間佈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承載能力等重大問題。負責西部城區重大政策支撐體系和治理體系建設。
(二)參與擬定西部城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區域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生態建設、城鄉建設、空間規劃等專項規劃。參與審查西部城區重點區域、重要節點、重大項目規劃設計方案。
(三)牽頭推進西部城區重大項目投資促進工作、統籌佈局和落地實施,負責重大項目協調管理和監督考核。
(四)牽頭協調西部城區規劃建設、產業佈局、發展資金、用地保障等重大事項。牽頭建立健全西部城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工作機制,統籌協調產業功能區產業化項目的投資促進工作,推進產業化項目的評估、准入、選址和流轉。牽頭協調西部城區公共服務設施等資源的差異化分佈和共建共享。
(五)負責西部城區宣傳推介和品牌推廣工作。
(六)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人事、財務、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和信訪等工作。負責起草審核重要文稿、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文件。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科。負責研究西部城區未來城市發展的戰略定位、空間佈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承載能力等重大問題。負責西部城區重大政策支撐體系和治理體系建設。參與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綜合配套改革、體制機制創新方案。承擔城市發展智庫建設管理工作。
(三)發展建設科。參與擬訂城市西部城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區域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生態建設、城鄉建設、空間規劃等專項規劃。參與審查西部城區重點區域、重要節點、重大項目規劃設計方案。
(四)項目推進科。牽頭推進西部城區重大項目招引、統籌佈局和落地實施,負責重大項目協調管理和監督考核。牽頭協調西部城區規劃建設、產業佈局、發展資金、用地保障等重大事項。
(五)產業發展科。牽頭建立健全西部城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工作機制,統籌協調產業功能區產業化項目的投資促進工作,推進產業化項目的評估、准入、選址和流轉。負責系統內部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及區域品牌推廣等工作。
(六)公共服務管理科。牽頭協調西部城區公共服務設施等資源的差異化分佈和共建共享。 [1]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紀檢、羣團等工作。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行政編制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7正(含機關黨支部專職副書記1名)6副﹞。 [1]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現任領導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主任:焦鴻 [2]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其他事項

由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牽頭擬定相關工作機制的建議,提交市委、市政府審定後,組織實施,推動西部城區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1] 

呼和浩特市城市統籌發展辦公室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