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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輝

(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原副區長、原黨組成員)

鎖定
周輝,男,漢族,1966年7月生,浙江寧波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工學碩士、工程碩士。任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1] 
2021年9月,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周輝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3] 
2021年6月,周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所得被收繳。 [4] 
中文名
周輝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寧波
出生日期
1966年7月
畢業院校
上海交通大學
武漢工業大學
武漢大學

周輝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 上海交通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
1988.07—1994.07 武漢工業大學任教(其間:1991.09—1994.06在武漢工業大學材料工程專業學習,取得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
1994.07—1995.12 深圳建材集團特柯泰公司技術及質量控制部經理
1995.12—1996.12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新安所科員
1996.12—2000.09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石巖所副所長
2000.09—2003.04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石巖所所長
2003.04—2004.08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寶安分局辦公室主任(其間:1998.03—2003.07在武漢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工程測量專業研究生班學習,取得工程碩士學位)
2004.08—2007.03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寶安分局辦公室主任
2007.03—2009.10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寶安分局副局長
2009.10—2012.12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副局長
2012.12—2015.10 深圳市土地整備局副局長
2015.10—2018.01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龍崗管理局局長
2018.01—2018.09 深圳市光明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8.10—今 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其間:2018.08—2018.10深圳市光明區政府籌備組成員) [1] 

周輝人物事件

周輝違紀被查

2021年4月16日,深圳市紀委監委通報:深圳市光明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周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深圳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周輝提起公訴

2021年9月,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周輝(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輝利用擔任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寶安分局副局長、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副局長、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龍崗管理局局長、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及光明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的便利,在土地閒置費徵收、房地產預售許可、用地規劃調整、用地手續完善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周輝雙開

2021年6月,周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所得被收繳。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