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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輝
(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原副區長、原黨組成員)
鎖定
- 中文名
- 周輝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浙江寧波
- 出生日期
- 1966年7月
- 畢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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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
武漢工業大學
武漢大學
周輝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 上海交通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
1988.07—1994.07 武漢工業大學任教(其間:1991.09—1994.06在武漢工業大學材料工程專業學習,取得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
1994.07—1995.12 深圳建材集團特柯泰公司技術及質量控制部經理
1995.12—1996.12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新安所科員
1996.12—2000.09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石巖所副所長
2000.09—2003.04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石巖所所長
2003.04—2004.08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寶安分局辦公室主任(其間:1998.03—2003.07在武漢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工程測量專業研究生班學習,取得工程碩士學位)
2004.08—2007.03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寶安分局辦公室主任
2007.03—2009.10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寶安分局副局長
2009.10—2012.12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副局長
2012.12—2015.10 深圳市土地整備局副局長
2015.10—2018.01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龍崗管理局局長
2018.01—2018.09 深圳市光明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周輝人物事件
周輝違紀被查
周輝提起公訴
2021年9月,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周輝(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輝利用擔任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寶安分局副局長、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副局長、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龍崗管理局局長、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及光明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的便利,在土地閒置費徵收、房地產預售許可、用地規劃調整、用地手續完善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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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輝雙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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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輝 .光明區政府
- 2. 深圳市光明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周輝接受審查調查 .界面新聞[引用日期2021-04-20]
- 3.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周輝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1-09-24]
- 4. 深圳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金台資訊[引用日期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