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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仲英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原常務委員)

鎖定
周仲英(1902—1991),湖北襄陽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黃埔軍校第六期學員。曾任黃埔軍校中共特別黨部執行委員,中共北平市委軍事委員,中共中央交通員,中共順直省委交通科科長,山西青年抗敵決死隊旅政治部主任、旅政委,晉冀魯豫軍區交際處處長,太嶽軍區政委兼城市工作部部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八兵團軍副政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央公安學院副院長、黨委書記,國家經委副主任兼國家機關黨委書記,中共中央監委駐國家經委監察組組長,國家經委顧問,中紀委常委兼國家經委黨組紀檢組組長。中共第七、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1991年在北京逝世。 [1] 
中文名
周仲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湖北省襄陽縣
出生日期
1902年 [1] 
逝世日期
1991年5月23日 [3] 
畢業院校
黃埔軍校 [1]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1] 

周仲英人物生平

周仲英,襄陽縣東津灣周寨村人。1922年考入北平商專學習,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領導北平師大附中共青團支部工作。
1926年到廣州黃埔軍校第六期學習,由李大釗同志介紹給軍校黨組織負責人惲代英,即轉為共產黨員,任入伍生團黨的支部書記。參加“三一八”學生遊行示威愛國運動。同年春,中共中央北方局派他到黃埔軍校第六期學習,由李大釗同志親筆致信軍校黨的負責人惲代英同志,介紹他並任入伍生團黨的支部書記、軍校國民黨特別黨部執行委員。 [5] 
1927年,參加以黃埔軍校武漢分校學生組成的軍官教導團,趕赴江西參加“八一”南昌起義。由於行船誤期,8月2日才到達九江。 [5]  廣州“四·一五”事變後,被派到鄂北搞武裝暴動,任鄂北特委襄陽縣委委員兼第四區(東津)區委書記、襄棗邊區工農革命軍第11支隊隊長。
1928年春,任中共北平市委軍委委員。秋,在上海中共中央交通站工作。同年冬,被調到上海任黨中央交通站交通員。 [5] 
1930年底,調天津任順直省委交通科長。1931年春,在天津被捕,1936年9月,被中央營救出獄,參與領導創建山西新軍的工作。
1936年秋,周仲英同志由黨營救出獄。中共中央北方局組成以薄一波同志為書記的山西公開工作委員會,周仲英同志是工委五人領導成員之一。 [5]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先後任山西新軍第一縱隊第一總隊政治部主任、太嶽軍區副政委、第二野戰軍八縱隊副政委等職。1945年被派到國民黨三十八軍作秘密地下工作。
1937年12月任山西新軍第一總隊政治部主任。
1939年7月,任新軍二一六旅政治部主任。
1940年,任決死一縱隊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5] 
1947年任十八兵團十軍副政委。
1950年後,任中央公安幹校副校長,中央公安學院副院長、黨委書記。並被選為中共八大代表。全國人大第一、二屆代表。
1959年任國家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兼機關黨委書記。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兼中央監委派駐國家經委監察組長,全國人大第三屆代表。
1979年任國家經濟委員會黨組成員,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黨委兼國家經委紀檢組長,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
1983年退居二線,致力黨史、軍史工作。
1991年5月23日11時19分 [5]  病逝於北京,終年89歲。 [2-3] 

周仲英歷史評價

周仲英同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一生。在六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一貫重視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堅決同各種不良傾向和錯誤思想作鬥爭。他一生光明磊落,堅持原則,不計名利,廉潔奉公,為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4] 
參考資料
  • 1.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中國共產黨歷史》人物註釋集 第1卷.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4:622
  • 2.    湖北省襄樊市老區建設促進會編,襄樊革命老區志,襄樊市老區建設促進會,2008:165—166.
  • 3.    湖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湖北年鑑 1992 總第4卷.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540
  • 4.    《周仲英同志逝世》,《人民日報》1991年6月11日。
  • 5.    襄州人物  .襄州區人民政府.2017-06-05[引用日期202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