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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龍

(清朝官吏)

鎖定
周人龍(1681~1745) [1]  ,字雲上,號躍滄,直隸(今屬天津)人,世居雙橋河鎮東泥沽村。康熙四十七年(1708)舉人,次年中進士,歷官屯留、清源知縣、忻州知州、蒲州知府。 [2] 
本    名
周人龍
雲上
躍滄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直隸天津
出生日期
1681年 [1] 
逝世日期
1745年 [1] 
主要作品
《居易堂詩稿》 [1] 
字    號
字雲上

目錄

周人龍生平

在學時,曾經一夜之間完成7種作業,使塾師感到驚異。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舉人,翌年中進士,任山西屯留知縣。屯留縣很貧瘠,每年徵糧,有一種“捉短封”的科目,百姓最難應承,人龍一到任就予免除。逢初一、十五,召集縣內士子到學宮聽講,還教授文學技藝。逢旱年,步行百里對天求雨。三峻縣有雹災,自己出錢賑濟。後調任清源縣,數百士民把他送出境外,灑淚道別。
清源縣百姓受水患數百年,人龍到任挑渠築堰,清除水患。升蒲州知府,蒲州、陝西的百姓隔河爭地,打了幾十年官司,人龍到任後,改為糧隨地起,平息了爭議。其後任湖北安陸知府,三官廟堤、天門沙溝垸被江水沖決,人龍集鄰境士民共抗洪水,10萬人出工助役。正準備施工,接到了擢升江西督糧道台的部檄,為了統率助役的民夫,他督工兩月,竣工後才去赴任。
乾隆十年(1745)以病告歸,卒於家。著有《居易堂詩稿》。 [1] 

周人龍史載

周人龍,字雲上,直隸天津人。康熙四十八年進士,授山西屯留知縣。興學賑荒,有聲。調清源,境內洞渦、嶑峪諸河入汾,常有水患,濬渠築堰,民賴之。歷忻州直隸州知州、蒲州知府。蒲郡瀕黃河,河水遷徙無常。山、陝兩省民隔河爭地,訟數十年不結。人龍請於大吏曰:“臨河灘地,當以河為界。河東遷,則山西無地之糧歸陝西;河西遷,則陝西無地之糧歸山西。糧隨地起,不缺正賦。因地納糧,無累民生。山、陝沿河二千餘裏,凡兩省湮沒之地,令地方官照糧查地,按地過糧。除滷鹹者照例題請免徵,其餘水退之地,招令沿河民認糧承種,庶事無偏枯,爭訟可息。”大吏從其議,至今便之。
雍正初,有言丁糧歸地,便於無力之丁,不便於有田之家。人龍駁之,略曰:“有田者,尚以輸納為艱,豈無田者反易?君子平其政,焉得人人而悦之?今不悦者,不過紳衿富户;而大悦者,乃在煢煢無告之小民。若因其控告而不行,則豪強得志,而窮民終於無告。此議在當日未行則已耳,今行之數年,勢難中止。窮民狃於數年樂利,必不安於一旦變更。且富民少而窮民多,不當以彼易此。”議上,事乃定。以憂去官。
服闋,補湖北安陸。數月,擢江西督糧道,未行,江水決鍾祥三官廟堤及天門沙溝垸,招集鄰縣民,諭以利害,同築御。踴躍荷畚鍤至者數萬人,親冒風雨,率以施工。或勸其“已遷官,何自苦”,人龍曰:“助夫由我招至,我去即散矣。伏汛一至,民何以堪?”閲兩月工成,安陸人尸祝之。江西漕糧徵運素多弊,嚴立規條,宿蠹一清。乾隆十年,乞病歸,卒。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