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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靄儀

鎖定
吳靄儀,籍貫廣東東莞,1948年生於香港新界,早年就讀香港大學哲學系,畢業後留學美國波士頓大學,得博士學位。專欄作家,時事評論人,反中亂港分子。 [7] 
曾任職港大、香港理工學院的行政部門及美國大通銀行。隨後赴英國劍橋大學修讀法律,得法科學士學位。回港後任職明報,1986-1987年為明報副總編輯,1988-1990年任明報督印人。是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打八歲起就開始看金庸小説,功力之深厚不在倪匡之下。已出版的金學作品有《金庸小説看人生》、《金庸小説的情》、《金庸小説的男子》、《金庸小説的女子》。
2021年4月1日10時30分,香港西九龍法院裁定吳靄儀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1]  [3]  。4月29日,香港“東網”消息,吳靄儀被判入獄12個月,但獲緩刑 [4]  。2022年11月25日,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吳靄儀等6人“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名成立。 [7] 
中文名
吳靄儀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廣東東莞
出生日期
1948年1月25日
畢業院校
香港大學
波士頓大學
劍橋大學
出生地
香港

吳靄儀人物簡介

吳靄儀 吳靄儀
吳靄儀(1948年1月25日—), 東莞人,生於香港,籍貫廣東東莞,香港執業大律師,亦是立法會法律界功能組別的多屆代表。她亦是香港公民黨、四十五條關注組的成員,也是香港民主派的一員。

吳靄儀主要經歷

吳靄儀簡歷

吳靄儀議員於銅鑼灣宣傳 吳靄儀議員於銅鑼灣宣傳
她在加入法律界前,曾經任職香港大學以及美國大通銀行,亦即摩根大通的前身,亦在傳播界擔任高職,曾任明報督印人。她除了一名資深傳媒人以及大律師,也是哲學和文學上的專家,曾撰寫多部金庸小説的評論,她也是美國波士頓大學的哲學博士。

吳靄儀學歷

香港大學文學士
香港大學哲學碩士
美國波士頓大學哲學博士
英國劍橋大學法學士

吳靄儀現時公共服務

吳靄儀 吳靄儀
立法局/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副主席
Justice - 國際司法組織香港分會副主席
香港友愛會名譽會長

吳靄儀主要著作

吳靄儀 吳靄儀
《23條立法日誌》 香港:台出版有限公司 2004年 ISBN 9625777326
《我思・我在》 香港: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 1999年 ISBN 9629733234
《何不用英文?》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98年 ISBN 9629730464
《金庸小説的男子》 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 ISBN 9573234483
《金庸小説看人生》 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 ISBN 9573234963
金庸小説的女子》 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 ISBN 9573234467
《知識分子的乳房》 香港:明報 1997年 ISBN 9623579284
《吃喝玩樂》 香港:明報 1997年 ISBN 9623579454
《金庸小説的情》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97年 ISBN 9623571992
《金庸小説的女子》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97年 ISBN 9623570899
《在九七的這一邊》 香港:明報出版社 1996年 ISBN 9623578768
《七情六慾》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92年 ISBN 962357469
《容身處》 香港:明報 1991年
《雨中的莫斯科》 香港:明報 1991年
《金庸小説的情》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90年
《金庸小説看人生》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90年
《燈火闌珊處》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90年 ISBN 9623571925
金庸小説的女子》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89年 ISBN 9623570899
《金庸小説的男子》 香港:明窗出版社 1989年 ISBN 9623571275
《劍橋歸路》 香港:明報出版社 1987年 ISBN 9622201059

吳靄儀人物事件

2020年,吳靄儀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9月18日,香港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在西九龍法院的法庭進行聆訊。吳靄儀已通過律師表示不認罪 [2] 
2021年2月16日,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吳靄儀等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審理中,除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外,包括吳靄儀在內的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3月10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龍法院繼續審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3] 
2021年4月1日10時30分,香港西九龍法院裁定吳靄儀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1] 
2021年4月29日,香港“東網”消息,涉8‧18非法集結案的被告均被定罪,其中亂港分子李柱銘及吳靄儀為大律師,而何俊仁為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確認正對李、吳兩人進行調查。報道稱,若被裁定專業失當,對他們最嚴重的處分為永久吊銷執業資格(釘牌)。報道稱,李柱銘及吳靄儀分別被判入獄11及12個月,但兩人均獲緩刑。 [4] 
2021年12月29日,吳靄儀被捕 [5] 
2022年5月11日,據港媒報道,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許寶強、吳靄儀、陳日君、何韻詩等人。據瞭解,上述人士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6] 
2022年11月25日,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6人“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名成立。據悉,反中亂港分子吳靄儀等6人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間內遵從香港法例《社團條例》的規定註冊,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