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吳興華

(酒駕肇事司機)

鎖定
吳興華,男,其父為湖北鄂州梁子湖區政協副主席,2012年4月29日晚,吳興華駕駛父親的公車,撞死一名女教師,其酒駕撞人已被刑事拘留
中文名
吳興華
性    別
事件發生時間
2012年4月29日
事    件
酒駕肇事

吳興華酒駕肇事

2012年4月29日晚, 湖北鄂州一輛梁子湖區人大牌照的公務小轎車將鄂州高中一名女教師撞倒身亡。肇事者吳興華涉嫌酒駕被警方控制。經瞭解吳興華的父親吳某系該市梁子湖區政協幹部,事發時也在車上。

吳興華肇事詳解

死者是鄂州高中高二數學老師,姓張。4月29日20時30分許,她從鴻盛花園的家中出門,去濱湖南路的一家超市買一些生活用品。返回時,她被一輛公車撞飛30多米,送醫後不治身亡。
鄂州警方介紹,肇事車上坐着梁子湖區政協副主席吳某和其兒子吳興華,開車的是吳興華。肇事的黑色轎車登記為梁子湖區人大常委會公務用車。

吳興華個人態度

吳興華承認當天在親戚家吃晚飯喝了點酒,系酒後駕駛。

吳興華官方解釋

梁子湖區委辦公室提供的情況説明顯示,事發當天,吳某的司機因有事不在,所以由其子吳興華駕車送他辦事。 [1] 

吳興華網友質疑

許多網友給肇事者扣上了“官二代”的大帽子。那麼究竟是哪些因素容易讓網友給肇事者扣上“官二代”的大帽子呢?
其一,公車私用。事發之時,是晚上8點50 分,不屬於工作時間。而據警察調查發現, 此車系梁子湖區政協幹部吳某及其兒子吳興華走親訪友時所用,可以看到,這並非一般的公車私用, 因為駕駛員並非政協幹部吳某及其司機, 而是他的兒子吳興華。
其二,醉酒駕車。“吳興華承認當日在親戚家吃晚飯喝了點酒”,可問題是,明明知道兒子喝了酒, 身為政協幹部的吳某為何仍然讓兒子駕車? 在醉駕入刑之後,即便是普通百姓,恐怕也會知道醉駕的危害,身為公務人員的吳某,卻依然讓兒子醉駕,也應該負有相應責任。
其三,弔詭之處是,政協幹部為何會開人大部門的公務車? 不僅僅是公車私用,而且,還是私用了其他領導機關的公務車。報道稱, 肇事車登記為梁子湖區人大常委會公務小轎車, 人大部門的車怎麼會讓政協幹部私用? 希望當地人大及政協兩個部門能夠及時迴應公眾質疑。
[2] 

吳興華刑事拘留

在調查得知肇事人吳某有酒後駕駛的嫌疑後,交警部門迅速其將送至市中心醫院採取血樣,並將血樣送往武漢大學醫學院法醫司法鑑定所檢測。
武漢大學醫學院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吳某血液酒精檢測結果為213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駛。吳某已依法被刑事拘留。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