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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海明

(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繆家營社區黨總支原書記、居委會原主任)

鎖定
吳海明,曾任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繆家營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
2024年4月,吳海明被開除黨籍。 [2] 
中文名
吳海明
國    籍
中國

吳海明人物履歷

曾任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繆家營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昆明春溢實業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海明人物事件

吳海明違紀被查

2023年7月,據昆明市紀委監委消息: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繆家營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昆明春溢實業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海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呈貢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吳海明公開通報

2024年6月,雲南通報3起羣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繆家營社區黨總支原書記、居委會原主任吳海明私設“小金庫”、收受賄賂、挪用侵佔村集體資金問題。
2013年至2019年,吳海明利用擔任呈貢區吳家營街道繆家營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和社區集體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兩次安排他人將本應存入社區集體公司賬户的資金共計90.86萬元存入公司出納個人賬户,私設“小金庫”;為他人在承攬社區工程、資金週轉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共計98萬元;挪用社區集體公司款項500萬元出借他人從事營利活動、300萬元用於償還個人貸款;夥同他人通過虛增機械台班費和運輸費偽造結算清單的方式,套取社區集體公司項目資金176.2萬元,其個人分得82.2萬元,資金用於個人使用、發放員工福利等。2024年4月,吳海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