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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梓

(湖北咸寧籍涉黑涉惡團伙)

鎖定
吳敬梓,湖北咸寧籍涉黑涉惡團伙,2019年4月29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佈告,對涉黑涉惡案件作出二審宣判,吳敬梓獲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中文名
吳敬梓
籍    貫
湖北咸寧

吳敬梓涉黑經歷

吳敬梓於2015年5月刑滿釋放後,網羅罪犯程元旦、黃崇林及同案被告人宋文利、梅必鋭、葉建設、方名金、樂琪、陳暢等人,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實施強行索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隨意毆打、恐嚇他人,致7人輕微傷、輕傷1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他人財物價值44250元。 [1] 

吳敬梓依法判決

2019年4月29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判處吳敬梓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