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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
(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
鎖定
2021年4月27日,吳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青島市李滄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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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吳忠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羣眾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李滄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李滄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忠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李滄區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由李滄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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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吳忠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4年3月
吳忠人物履歷
曾任青島市李滄區文化局副局長,興華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李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主任等職。
2014年4月,任李滄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
2018年2月,任李滄區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理事長;
吳忠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5月24日,吳忠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羣眾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李滄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李滄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忠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李滄區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由李滄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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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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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島市李滄區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理事長吳忠及康復部負責人王靜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環球網[引用日期2021-04-27]
- 2. 青島市李滄區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理事長吳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青島市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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